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网络成为开发商卖房的新渠道。近几年涌现出一批以房地产信息服务为主的网站。一些网站通过与开发商合作,以办理会员卡优惠的模式吸引购房人“团购”。不过,这些优惠背后暗藏风险。
近期,上海爆出首例购房人因办优惠卡而引起纠纷的事件。购房者孙某在上海一楼盘购买期房并确认优惠、支付定金后,被告知需要参加某网站会员活动并支付1.5万元,方能享受总价10万元的优惠。此后,孙某提起诉讼要求某网站返还1.5万元并赔偿1.5万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上海当地一位接触上述案件的律师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事人先签了订金合同,享受10万元的优惠。之后网站才让其支付入会费用,最后才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因此,这次诉讼请求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商家欺诈‘退一赔一’的标准提出的。”
尽管这次诉讼最终以和解的方式解决,不过该律师表示,如何对网站的商业模式定性,相关律师、法官都认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难以确定。“不能说该网站是房屋中介、也不是信息提供方或广告提供方。网站虽然和开发商是利益共同体,但没有关联关系,因此不存在变相预收订金的这种情况。这种模式还有待探讨。”
事实上,以办理会员卡或优惠卡的形式享受购房折扣,这种方式在当前已十分普遍。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在其他一些房地产电商网站上也有不少类似“会员独享”、“团购优惠”等字眼的活动。在房产电商不断涌现之际,这种模式在运行中的漏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上的空白也凸显出来。
“办卡优惠这种运营模式大概在两年前才出现。”搜房网有关人士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坦言,搜房网在运作过程中也发现了诸多问题并在逐步加以改进。“早期合作模式中,一些项目可能确实存在漏洞,但是现在公司已经明确,没有预售证不再提供类似办卡优惠活动。同时,公司也与法律、工商甚至房管部门进行沟通,不断完善这种商业模式。”该人士表示。
据搜房网人士介绍,这一全新的商业模式是在市场相对低迷时出现的。“因为开发商销售困难,而房产电商平台有大量购房者的资源,因此双方有合作的基础。网站与开发商商谈让利,其中大部分优惠给购房者,小部分则支付给网站作为广告服务费用。但算下来,购房者即使支付了这部分信息服务费,加上整体优惠力度,也要比从市场上购房便宜。”
作为全新的商业模式,“电商办卡优惠”在被市场逐步接受的过程中也迎来不少质疑,尤其是在当前房产电商鱼龙混杂,各项服务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其中潜藏的漏洞和风险也需要引起购房者注意。
“办理会员卡的形式,确实存在一定政策风险。”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斌指出,目前一些网站在没有获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办理会员卡,存在很大问题,合同有可能被判无效。“消费者在购房时要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在此之前签订的订金或认购合同并非正式合同,是否有效力会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需要仔细甄别。”
业内人士指出,“电商办卡优惠”是在特殊时期市场推动下出现的全新模式,在被市场接受的过程中还需要完善操作流程。更重要的是,相关法律法规也亟待配套完善,使这一模式的运行“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