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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网CEO争议未消费金额过期返还:多数仍观望
发布日期:2011-03-08 阅读次数:831 字体大小:

 3月8日,针对美团网爆出的团购销售收入5%-10%为未消费收入的潜规则,国内数家团购网站进行热议。多家团购网站对“过期退款”的业务仍处于观望阶段,而亦有业内人士称,这部分潜规则的收入是否合法、是否应返还用户还有待相关部门出台法规进行规范。

“5%—10%的销售收入为过期未消费收入是比较靠谱的。在国外的团购业中,7%的销售额也是未消费收入,而在美国等国家,这部分收入被算作发卡公司的合法收入,可以被计入公司财务收入中。但在中国,因为缺乏相应规范的法律法规,针对这部分资金,各个企业的处理态度也是不同的。”满座网CEO冯晓海表示。

另外,冯晓海披露,满座网一直在进行用户电话退款的服务,不过,他也表示,其是否未来实行过期退款还在观望中。

对于美团网“过期退款”的措施,团购行业中排名靠前的拉手网却明确将不会跟进。拉手网CEO吴波称,拉手网一直在为消费者“7天无条件退款”和一键退款的服务,不过没有高调对外宣传。他认为,美团高调推出“过期退款”是为了打击其他资金实力不雄厚的竞争对手。

爱帮团CEO刘建国则表示,因为爱帮团会在用户未消费之时多次提醒,因此过期未消费的金额占据总体销售额的比重低于5%-10%。不过,他也并未披露其是否跟进推出“过期退款”服务。

而另有不愿披露姓名的团购从业人员指出,美团网在“3.15”前夕揭示这一潜规则并推出“过期退款”服务,一方面是为了提升其此段时间的口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资金实力不雄厚和正在融资的团购网站施加压力,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为有利的位置。

“用户过期未消费的金额是否应属于团购网站的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如何处置尚需要国家出台相关的法规进行规范。而目前某些网站自动退还过期消费收入、自揭潜规则则有利于加快市场竞争,形成市场自律和优胜劣汰。”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则表示:“团购网站与用户签订的民事行为合同,规定了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消费,因此,如果消费者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消费的话,这部分资金不返还也是合法的。从这个角度而言,团购网站不返还用户的过期消费收入是合法的。而从不当得利角度而言,这部分资金如果不退还消费者的话,应当由团购网站独享还是与商户分还值得商榷。”3月8日,针对美团网爆出的团购销售收入5%-10%为未消费收入的潜规则,国内数家团购网站进行热议。多家团购网站对“过期退款”的业务仍处于观望阶段,而亦有业内人士称,这部分潜规则的收入是否合法、是否应返还用户还有待相关部门出台法规进行规范。

“5%—10%的销售收入为过期未消费收入是比较靠谱的。在国外的团购业中,7%的销售额也是未消费收入,而在美国等国家,这部分收入被算作发卡公司的合法收入,可以被计入公司财务收入中。但在中国,因为缺乏相应规范的法律法规,针对这部分资金,各个企业的处理态度也是不同的。”满座网CEO冯晓海表示。

另外,冯晓海披露,满座网一直在进行用户电话退款的服务,不过,他也表示,其是否未来实行过期退款还在观望中。

对于美团网“过期退款”的措施,团购行业中排名靠前的拉手网却明确将不会跟进。拉手网CEO吴波称,拉手网一直在为消费者“7天无条件退款”和一键退款的服务,不过没有高调对外宣传。他认为,美团高调推出“过期退款”是为了打击其他资金实力不雄厚的竞争对手。

爱帮团CEO刘建国则表示,因为爱帮团会在用户未消费之时多次提醒,因此过期未消费的金额占据总体销售额的比重低于5%-10%。不过,他也并未披露其是否跟进推出“过期退款”服务。

而另有不愿披露姓名的团购从业人员指出,美团网在“3.15”前夕揭示这一潜规则并推出“过期退款”服务,一方面是为了提升其此段时间的口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资金实力不雄厚和正在融资的团购网站施加压力,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为有利的位置。

“用户过期未消费的金额是否应属于团购网站的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如何处置尚需要国家出台相关的法规进行规范。而目前某些网站自动退还过期消费收入、自揭潜规则则有利于加快市场竞争,形成市场自律和优胜劣汰。”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则表示:“团购网站与用户签订的民事行为合同,规定了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消费,因此,如果消费者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消费的话,这部分资金不返还也是合法的。从这个角度而言,团购网站不返还用户的过期消费收入是合法的。而从不当得利角度而言,这部分资金如果不退还消费者的话,应当由团购网站独享还是与商户分还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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