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商业社会的二八定律正遭受着长尾理论的不断颠覆,而一贯不按牌理出牌的马云这一次打的正是后者这张王牌。
不再瞄准20%的高消费人群,而将目光投向剩余的80%消费人群,认为后者所贡献的总销售额和利润,并不一定输给那20%的处于头部的客户,重视处于长尾中的市场(80%的消费人群消费所产生的利润)。
淘宝此番进军网上超市,虽说是其从C2C转型B2C的又一力作,但成不成事,还得看上游供货商、下游消费者以及中间链条物流业这三者是否“给脸”,毕竟要做“网上沃尔玛”这样的平台类网上超市,是要遭遇前有后玛特等专业性网上超市、后有家乐福等传统零售业的网上超市的双重夹击的。
淘宝将侵入超市模式
话说回到刚刚过去不久的10月18日,记者从淘宝内部人士处获悉,淘宝商城在上海举行招商活动,受邀参加的商家几乎全都涉及超市零售行业。自此,其秘密筹建网上超市的消息不胫而走。
一位参加了上述招商会的企业人士表示,淘宝商城给出的诱惑是,“商家可以共享淘宝超过2亿人的用户,而不用自己去搭建交易体系和推广,商家需要做的就是做好自己最擅长的销售服务,即能获得巨大的市场。”
而记者了解到,目前互联网上也有网上超市,但多采用垂直的B2C模式,即自己进货自己卖,同时需要自主搭建交易体系。走在前列的有1号店以及后玛特。
“在这种方式下,网站的建设成本和营销成本都非常高,同时这样的线上超市还需要很长时间去积累人气,供货的商家无法专注于自己最擅长的专业能力上,失去了可能共同创业的最佳时期。”有专家如是解析。
从用户体量这一简单衡量标准来说,采用平台化运营的淘宝网上超市确有其优势。“庞大的网购用户人群、超强的吸引新网民能力,加之已经运营多年具备一定运营经验等优势的淘宝,绝对是任何试图在便民电子商务上有所作为的公司必须考虑的竞争对手。”易观商业解决方案公司对淘宝作出肯定。
淘宝商城网上超市项目总经理马学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定义淘宝商城是平台搭建者,并不参与商品价格制定,商品价格完全是由市场自身根据供求关系和成本来决定。而网购商品价格往往便宜,均因其模式已经剔除掉了渠道暴利。
看供货商的脸色:
比提供平台更重要的是实际购买力
但是,提供平台、给出用户量毕竟都只是张“大饼”,能否转换成实际购买力才是供货商想要的,而就算有人来买了,物流配送、后台数据处理等费用还是会转嫁到供货商身上,供货商的利润能否保持或者高于线下运作时的水平呢?再者,淘宝又会不会为求品牌、名声而牺牲部分供货商的利益,让这些供货商推出低价销售呢?还有,供货商一旦在线上推出优惠后,线下是否要同步跟进呢,是否要重新设定价格体系,才能既保证供货商在线上的利润,又不过分损害实体流通的下一环节经销商的利益?这些问题足以让供货商深思要不要和淘宝合作。
对于上述的价格问题,电子商务专家给出了“立体价格策略”。比如说定义价格敏感商品和热点商品,并制定针对性的等级价格政策、促销价格策略和限时限量的各种促销活动。通过多维的价格优惠让消费者感觉到“商家促销很有诚意,力度很大”,同时因为并非是大范围的、长期的降价,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不会意见很大,淘宝平台自身需要承担的促销成本压力也能控制。
“可是,在操作层面上这并不容易,最终效果的好坏将由选品和促销策略决定。而选品原则和促销策略会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期、不同平台的定位、不同品类或品牌、不同目标客户群等等要素而不同,而这就需要进行细致规划了。”
相对于专家们学术派的论调,供货商自身则直接简明。素来天马行空营销的天地壹号,其内部人士林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网上超市,也要看卖的产品和市场情况。例如,对于我们土猪一号来说,广州的农贸市场多于超市,消费主力是那些四十岁以上的人,他们都喜欢亲自到现场去挑选,对购物过程的要求高于购物的结果。而网上超市,如果还只是沿用淘宝这种体系的话,对我们和我们产品的消费者来说是没有什么吸引力的。”
其甚至觉得,如果想要做网上超市,必须能够建立一个全新的商业模式,并不是拷贝淘宝的体系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