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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秒杀海南游成泡影 团程网被判赔1000元
发布日期:2012-03-26 阅读次数:1062 字体大小:

本报讯(王治国 记者周凯)今年64岁的朱老伯花1块钱“秒杀”了一个海南游,结果折腾大半年,海南还是没能去成。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团购网站主办方上海途代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途代代公司”)构成违约,判赔1000元,同时驳回了朱老伯的其余诉讼请求。

朱老伯家住上海闵行,尽管年过花甲退休在家,却是一位资深的 “网购达人”。这两年团购网站发展迅速,“团”也成了一种时尚。一天,朱老伯经朋友介绍,在“团程网”上花1块钱“秒杀”了价值39元的苏州一日游。那次行程愉快,给朱老伯留下了好印象,从此频繁光顾这家网站。

2011年5月18日,“团程网”又推出了1元“秒杀”“海南五日地接游”的活动。据朱老伯介绍,“广告里讲,这个产品的原价是1000元,5月28日成行,不包括往返机票,但包含当地的吃住行游和景点第一门票,住的是四星级酒店。”如此实惠的价格让朱老伯很心动,马上“秒杀”成功,并通过支付宝付款成功。

合同上约定,下单成功后3天内与途代代公司指定的旅行社预约,签订合同。第二天,朱老伯就打通了电话,兴冲冲地跑到指定旅游公司的门店,希望第一时间把事情敲定。

“到了旅行社,对方就要我买其他产品,也就是来回的飞机票”,朱老伯说,“我提出来自己通过别的途径买机票,结果对方就不肯跟我签合同。”在和途代代公司沟通后,结果还是一样:要么买指定旅行社的机票,要么不去。

途代代公司不履行合同,朱老伯遂向工商部门投诉。经调解,双方在5月27日约定,途代代公司于2011年7月26日前按照原条件履行合同,并补偿朱老伯资料复印、交通费等300元。调解协议签订后,途代代公司支付了300元补偿款,却未能在约定日期履行“海南五日地接游”产品服务。8月3日,朱老伯向浦东法院起诉,要求判令途代代公司赔偿旅游损失100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据了解,“团程网”于2011年4月上线,其主办方途代代公司则是在3月份成立。根据介绍,它既是旅行产品搜索引擎,同时又是旅游代理商的免费网络直销平台。这家公司的注册地在浦东高桥,办公地点则在陆家嘴。然而,法院立案后,因这家公司人去楼空,开庭传票等被屡屡退回。

最后,浦东法院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并于2011年11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朱老伯提供了消费者申诉案件调解书、途代代公司的工商信息、网站商品明细摘要,途代代公司未作答辩。

法院认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朱老伯购买产品后,途代代公司未能履约,尤其在工商部门调解后仍未能履约,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朱老伯要求按海南游原价1000元赔偿,法院予以支持;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请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途代代公司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抗辩等诉讼权利,后果自负。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