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记者 欧志葵
春节渐近,网购消费也红火起来。继日前商务部发文要求各地加强春节网络零售行业管理,规定网络零售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无故取消订单后,记者昨天获悉,国家工商总局最近也召开电子商务网站负责人座谈会,要求各网站加强网络经营管理,并提出对虚假注册、有重大违法行为、严重失信的网店体将采取相应手段强制退市。业内专家认为,目前国内网购市场混乱,网购消费投诉呈现爆炸式增长,这种不良倾向已阻碍我国扩大内需,不利于稳定民生,最近我国有关部门相继推出一系列实质性监管举措,释放出我国将加大、加强网购市场监管力度的信号。据悉,商务部拟争取把《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列入今年国务院立法计划,使网络购物纳入法制化轨道。
政策
工商总局:推行信用分类管理清除信用严重缺失的商家
最近,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不约而同对网购市场发出监管强音。
上月26日,商务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网络零售行业管理,规范网络零售经营行为。其中提出,网络零售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单方面无理由取消订单,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昨天从上述《通知》获悉,商务部门将重点监督检查第三方交易平台、团购网站等是否存在虚假促销、知识产权保护、违禁品销售、商品质量、价格欺诈、服务规范等行为。并要求“指导网络零售商和第三方交易平台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冷静期制度,严禁虚构原价打折、误导性标价,不得降低促销商品的品质及服务质量。”
无独有偶,上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也组织召开电子商务网站负责人座谈会,要求各网站加强网络经营管理,各电商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不具备入市条件,虚假注册、有重大违法行为、严重失信的经营主体采取相应手段强制退市,并限制其再入市。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电商们推行网络经营信用分类管理,及时规范信用缺失商家的经营行为,及时清除信用严重缺失的商家。同时要求电商需进一步明确告知消费者维权途径,及时、迅速地处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申诉、举报;建立商品购销台账,实现可追溯管理。
针对鱼龙混杂的网络团购市场,市场规范管理司要求,各团购网站加强对团购商品及服务的检查,防止提供团购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降低商品及服务质量;方便网络团购消费者申诉举报,做到快速反应;对于借网络团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并主动配合工商部门查处,维护正常的网络团购经营秩序。
原因
网购乱象横生 频发集体维权案件
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律师分析,最近商务部、工商总局连连出手整顿网购市场,原因是过去一年网购尤其是团购的消费投诉、维权案件非常多,甚至出现多起大规模的集体维权案件,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备受关注。同时,春节即将到来网购的高峰也即将到来,“根据以往的经验,消费高峰期也往往是投诉高峰期,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取消订单、迟延发货等等问题会大量出现。”
“网购消费投诉非常多,市场混乱。”昨天,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员莫岱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网络零售存在跨省跨市情况,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往往找不到解决之道,也不知如何解决。
据介绍,近两年来国内网购、团购市场发展迅猛,但与此同时乱象横生,团购陷阱、售后服务无法保障、消费者维权难等类事件频频发生。今年以来先后发生高朋网售假天梭表、当当网涉嫌赖账“1毛男士洁面乳”、“错标门”等不诚信事件。最近由北京、上海、深圳等20多个城市消协联合发布的《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报告》也显示,有六成以上的被调查者表示,在网络团购过程中遇到过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其中,团购网站夸大宣传、实际商品或服务与网站广告宣传不符,团购商品质量存在瑕疵、甚至出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退换货困难等问题是消费者反映的最为集中的几个问题。
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2011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网上检查网站共计948057个,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违法案件4853件。
立法
《网络零售管理条例》有望今年纳入立法计划
业内人士分析,网络团购的投诉量之所以会出现爆发式增长的现状,一方面是因为团购网站本身缺乏足够的自律性;另一方面则是监管部门对网络团购缺乏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专家建议,相关执法管理部门,应该研究这种新的网络交易方式的有效监管手段,加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立法很重要,起码可约束市场,规范市场,否则会冲击电子商务行业健康发展。”莫岱青表示,国家很有必要加大力度管理网购市场。据其透露,为规范网购消费市场,商务部宣称将争取把《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使网络购物纳入法制化轨道。据介绍,该条例针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市场机制完善、各方权责等做出了具体规定,目的是促进网络零售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加强监管是大势所趋。”赵占领告诉记者,对网络购物,政府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监管政策,“比如商务部正在起草《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工商总局去年下半年也做了团购监管政策的调研。”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指出,网购一般适用的是普通的法律,他建议在监管措施方面,要针对网络的特点,政府采取一些特殊的措施,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保护法,同时应考虑到网购的特点,对网络经营商提出一些更加具体、更加严格的义务。
赵占领建议,对部分电商屡次不诚信的行为,除追究民事责任外,还应立法赋予一定的行政责任,把不诚信行为与资质、政策优惠挂钩,通过立法建立诚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