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发布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提出“鼓励网络购物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无理由取消订单”。
冷静期,是在消费者实际支付或下订单后,可以反悔的机会。从消费者角度看,有了冷静期无疑增大了自身的权益,在网购消费中的主动性更强。对于商家而言,有利于增大用户的消费动机,提升消费者点击购买的比例。比如,一些网购平台已经实行了七天不满意退货制度,对用户信任提升和销售促进效果良好。从用户消费行为分析,由于网购更多的是基于便利需求(50%的用户使用网购最主要的原因是方便快捷)。一般而言,退换货流程相对较麻烦,时间成本也更大,因此实际上采取退货的用户比例相对很小。但是,可退换服务在用户购买决策中的权重较大,“冷静期”服务也能极大地减低用户的购买担忧,提升订单量。
但是,对于实物购买的网上交易而言,设置冷静期会增大网商承的成本。冷静期和货物发送的时间可能存在冲突,如果一部分消费者在冷静期选择了退货,由于不能因冷静期而减缓货物发送的时间,这批货物已经在运送的过程中,由此产生的快递费用、商品耗损和客服压力等都会随之上升。因此,“冷静期”相对而言更适合较大的B2C网站和运营能力较高的网商。同时,提供网购冷静期或者退订退货服务的商户,需要加强自身的客户和物流服务能力,以保障退货和退订压力。另外,冷静期的退货服务也需要尽可能简化流程,减少消费者的时间成本,使退货的操作更加便捷友好。
与一般的网购不同,团购商品具有折扣大、单价低、限时抢购等特点,更容易刺激用户的冲动消费行为。团购商品以餐饮服务为主,消费一旦支付就无法反悔。除此之外,由于团购网站和商户的责任承担相对模糊,用户收到商品后体验不佳却“投诉无门”,导致团购的实物性商品很难退。相比而言,团购服务设立冷静期更为必要。另外,餐饮等服务的消费周期长,只要用户没有实际消费,也不存在实际的“退货成本”。而团购网与商户没有结算之前,只需要将金额退回用户账户即可。基于此,团购网站设立冷静期,让消费者一定的时间内能能够退团,具有较大的可操作性。
对于团购网站而言,并不需要为冷静期的退团服务承担额外成本。通过降低用户参团消费的担忧,反而能激励用户参团的积极性,提升团购网在用户心中的美誉度。而商户不实的团购广告宣传,以及对团购用户提供“二等顾客”待遇,都会通过社交网络和点评在用户之间传递,推动冷静期用户大量的退团行为,因此冷静期对于商户而言也是一个强有力的约束。(文/孟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