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荣
备受关注的淘宝商城之乱,以马云的妥协而偃旗息鼓。淘宝新规对老卖家推迟执行,保证金减半,看似商家的“暴动”取得预期的效果,实则两败俱伤。对于消费者来说,更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无辜受灾。
10月17日,淘宝商城在杭州宣布招商新政策调整措施:对于已在淘宝商城的老商家,新年费执行点延后至明年9月30日,新商家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所有商家在2012年内可按照新规的一半缴纳保证金,阿里集团出10亿元进入消费者保障金。
新规的出台,意味着持续一周之久的淘宝商城纷争暂告一段落。而回顾此次纷争,仍有一些值得深思的事情,无论是对于淘宝还是普通商家。
卖家之伤:商人重利轻别离
纵观此次淘宝商城事件,可以明显看出卖家们的火气都来自商城10月10日发布的《2012年招商续签及规则调整公告》。该公告称淘宝商城的技术服务年费将从以往的6000元提高至3万元和6万元两个档次,涨幅4倍到9倍。同时,商铺的违约保证金数额全线提高,由以往的1万元涨至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不等。
新规意味着,所有想继续留在淘宝商城的商家必须在年底前拿出超过此前预算10多万元的资金。
一石激起千层浪。商家们的怒火由此燎原。
获悉新规的淘宝小卖家通过YY语音等网络工具,即时组织反抗行动,结成“反淘宝联盟”,对淘宝商城中的大卖家利用到货拒付、给差评等方式进行攻击。他们为此成立了宣传部、执行部等,他们很注重宣传,从一些论坛截图来看,还有新闻发言人。
有匿名网友表示:“我是刚入商城不久的商家。签订合同时,写明是一年的合同,在合同期内提价,事先没有和我们商家沟通。再者,10万元押金,和商品的质量有关系吗?是不是押金越高,质量越好呢?”
还有一个声音是:淘宝搞C2C时,用我们做起来人气,把eBay甩到太平洋,现在要搞B2C了就提价,明显的是过河拆桥!
淘宝之伤:心事谁人知
马云在杭州参加淘宝商城的新闻发布会时称:“我的手上写了四五个‘忍’字。是因为有朋友担心我,怕我会乱发脾气。”看来上火的不只是临时被提价的商家,营运高层也怒火攻心。
作为一名“普通创业者”,马云坚持“公司想挣钱是正常的,不想挣钱是不正常的。淘宝经历了九年不正常!”马云表示,淘宝成立九年来从未考核过收入,从未要求过一分钱的利润。但是,“淘宝不是道德模范……商业是门严肃的学问”。
这样强烈的呼声貌似无人认同。针对淘宝商城大商家的攻击愈演愈烈,媒体发布的各种信息也给马云一定的打击:“我很奇怪报道出来,不是我们建立品质商城,而是涨价4~9倍。”马云只能怒火中烧。
分析人士认为,当eBay被Amazon越甩越远,当京东、凡客迅猛崛起,淘宝从C2C转向B2C是不可逆转的;当淘宝一拆为三保驾“商城”,当马云试图筹措巨资回购雅虎股份,淘宝商城提高收费是显然的。
而马云能做的只有解释。
“淘宝上面有800万人开店,很多人以此为生。电子商务可能是解决中国内需、扩大就业的最好办法。如果淘宝还是这样的结构,3年以后是扛不住的。淘宝假货到底应该怎么打,我们做的第一步就是先把淘宝商城拆开出来。”为了建设高品质商城,提高保证金变得必不可少。
“淘宝今天能倒下吗?这个公司的发展,不管大家理不理解,现在肩负的社会责任是难以想象的。” 也许在马云看来,提高保证金,是为了淘宝商城的“可持续发展”。
监管之伤:我们的政策未完待续
面对“忍”不住的马云和“伤”不起的广大商家,10月15日,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负责人对外表示,商务部高度关注、重视淘宝商城事件,已要求有关方面从稳定物价和支持小微企业的高度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情况。
官方的表态直接促成了淘宝政策的转变,17日淘宝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新措施,被指是马云向官方妥协的结果。
据《财经网》10月19日专稿,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淘宝商城事件称,目前纷争已经得到了较好处置。除了善后工作之外,商务部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加强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指导与服务,充分听取相关利益者的意见。
沈丹阳亦称,此次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网络管理的法律基础薄弱,网络零售法律缺失,应加快网络零售管理体系建设。当前商务部正在推动《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尽早出台,形成第三方交易平台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完善市场规则,明确网络零售市场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关系,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管理职责,促进网络零售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消费者之伤:一直很受伤,从未被重视
当被问及淘宝商城之乱对自己是否产生影响时,淘宝用户陈小姐表示:“刚好,我正有购置衣物的需求,但是平时常去的韩都衣舍已经打不开了,听说七格格也下架了很多商品。他们混战,我可能不会有什么直接的经济损失,但是买不到东西这种事,还是会有点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