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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1日以后,“默默无蚊”——某蚊香广告;“一戴添娇”——某女帽广告;“咳不容缓”——某咳药广告……这些富有创意的广告,在海南将被禁止使用。据《工人日报》报道,《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经海南省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规定,广告用字不得使用错别字、繁体字和已经废止的异体字、简化字,不得用谐音篡改成语。
海南的这道禁令一经公布便引起争议。支持者认为,篡改成语会误导青少年,混淆视听,理应封杀;反对者也旗帜鲜明,认为应该给广告创意以空间,不必苛求。
■封杀
文字游戏
亵渎民族文化
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也是中华文化最直接的载体。仓颉造字,字字有其意,词词有其义,因此规范汉字使用的意义非比寻常。因此,海南颁布的禁令,无疑是给那些乱用谐音的异类广告下了“封杀令”。以立法的形式来规范汉字的使用,可以说是维护本土文化不失真的积极举措。
近年来,国内一些商家为追求广告效应,吸引“眼球”,玩起了文字游戏,给一些成语改头换面,如某服饰的广告语“衣衣不舍”某美容丰乳产品的广告语“挺挺玉立”以及其他一些商家发布的“一戴添娇”、“大智若娱”、“默默无蚊”、“首屈一纸”、“酒负胜名”、“有痔无恐”、“咳不容缓”等。这些所谓的广告创意,表面上看仅仅是改变了成语的本意,实质上却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亵渎。
进一步看,滥用汉字的情况,已在相当程度上产生了社会危害,不利于人们正确认识民族文化,混淆视听,对青少年产生了误导。
引发这种“母语紊乱”的除了不规范的广告用语外,还有越来越新潮、越来越让人看不懂的网络语言。久居鲍鱼之肆而不觉其臭。语言环境的混乱,会使人对自己的母语越来越没有把握。所以,每个中国人,都应认识到汉字的使用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规范使用汉字就是尊重国家的民族文化。类似于谐音广告亵渎民族文化的现象,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海南对不规范使用文字行为下了“封杀令”,就是基于对现实的清醒认识而作出的有力回应。
规范使用文字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同时,应当认识到文字规范化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一些广告用词、用语混乱的问题,是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汉字文化源远流长,注定了它极其丰富的内涵,我们应当将其发扬光大,而不应以谬误人。
莫把篡改当创意
不可否认,当下有些广告用谐音篡改成语的效果还真不错,比如“默默无蚊”——某蚊香广告;“一戴添娇”——某女帽广告;“咳不容缓”——某咳药广告……但是,用谐音篡改成语在广告业的普及,并不是这一现象应该继续存在的理由。
很显然,当我们生活的环境四处都是用谐音篡改的成语,不仅会给求学阶段的青少年学习、成长带来不良影响,甚至会影响到成年人的判断也说不准。倘若任这样的情况蔓延,篡改过的成语更深入人心,成语失去了最初丰富的含义,岂不是对宝贵真知的糟蹋。
对于广告业来说,第一个用谐音篡改成语的或许是创意,如果经年累月大量地“复制”创意,那么被津津乐道的创意也没啥技术含量了。广告业要持续良好地发展,真的不该继续把篡改成语当创意,而应自觉承担起保护传统文化的义务。
最后要说的是,相信纵使不用谐音篡改成语,广告业人士断然不会黔驴技穷,反而会加倍努力发挥智慧,为社会奉献更优秀、更能历经时代考验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