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2 月 23 日晚间消息,苹果第三名联合创始人罗恩·维恩(Ron Wayne)近期在 Facebook 上撰文,解释了他为何在加入苹果 12 天之后就从该公司离开。
作为除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和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之外的苹果第三名联合创始人,维恩常常被外界遗忘。他曾持有苹果的 10% 股份,并以 800 美元的价格卖出了这部分股份。根据当前股价,这部分股份能够创造出多名亿万富翁。
维恩本人认为,他“可能”因此失去了数亿美元,不过这一经历推动了他的“性格形成”。他在 Facebook 上表示,媒体通常错误地理解了他的动机,以及他在这一事件中的损失。
他表示:“我离开苹果并不是由于我对计算机产品不感兴趣。除了对财务方面的担忧之外,我离开苹果是由于我认为这家新公司不是一个适合我的环境。我相信这家公司能够成功,但我不知道是在何时,我将因此做出什么样的牺牲,以及实现成功究竟还要多久。”
他同时表示:“作为对媒体报道的回应,我需要说我没有损失数十亿美元。从 1976 年到 2012 年,这是一段很长的时间。苹果经历了很多困难的时刻。有许多次,外界认为苹果将走向破产。我可能因此损失了数亿美元。坦白的说,这是一个性格形成的过程。”
维恩表示:“如果我知道在 4 年内能够创造出 300 名百万富翁,那么我将会留在那里 4 年。但我随后还是会离开。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有着他们的设想,他们希望以自己的方式改变世界。而我则希望改变我自己的世界。”
在这篇文章中,维恩还对自己的新书《办公室的傲慢》(Insolence of Office)进行了推广。(邱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