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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起诉谷歌侵权案未开庭 需先定赔偿方法
发布日期:2012-01-15 阅读次数:534 字体大小: 标签:OracleGoogle

  导读阿尔萨普在裁定中表示,“必须首先解决索赔金额计算方法问题,才能确定开庭时间。也就是说,在甲骨文没有采用恰当的方法计算索赔金额前,法庭不会敲定开庭时间。”

  北京时间 1 月 15 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北部地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威廉姆·阿尔萨普(William Alsup)当地时间周四的裁定,甲骨文起诉谷歌 Android 移动操作系统侵犯该公司与 Java 有关的知识产权案开庭时间尚未敲定。

  阿尔萨普在裁定中表示,“必须首先解决索赔金额计算方法问题,才能确定开庭时间。也就是说,在甲骨文没有采用恰当的方法计算索赔金额前,法庭不会敲定开庭时间。”

  阿尔萨普上周曾表示该案将于 3 月 19 日或之后开庭,但周四的裁定显然推翻了上周的决定,“甲骨文两次都没有提出恰当的索赔金额计算方法,开庭时间推迟的主要原因在于甲骨文自己”。

  甲骨文去年提出谷歌的侵权行为给该公司造成了 61 亿美元的经济损失,甲骨文计算经济损失的方法遭到阿尔萨普的拒绝。之后,甲骨文一直没有提出阿尔萨普可以接受的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阿尔萨普表示,影响甲骨文起诉谷歌侵犯知识产权案开庭的第二个问题是谷歌向一家上诉法院提出的与谷歌工程师蒂姆·林德霍姆(Tim Lindholm)发出的一封有争议的电子邮件有关的诉讼。林德霍姆 2010 年 8 月份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表示,“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塞吉·布林(Sergey Brin)要求我们调查是否可以在 Android 和 Chrome 中使用 Java 之外的其他技术,得出的结论是我们需要通过谈判获得 Java 授权。”谷歌曾多次试图使这封电子邮件不成为该案的证据,但都没有成功。

  阿尔萨普在周四的裁定中称,“如果甲骨文放弃将那封电子邮件作为证据,这一障碍将会不复存在。”但是,那封电子邮件已经被广泛认为是甲骨文起诉谷歌侵犯 Java 知识产权案的“铁证”,甚至阿尔萨普也在一次听证会上表示,那封电子邮件将使谷歌处于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