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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征求意见:网店图片不能“涂脂抹粉”
发布日期:2011-02-22 阅读次数:628 字体大小:

昨天,商务部就《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开征各方意见。其中规定,网页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对实物(有形)商品,应当从多角度多方位予以展现,不可对商品的颜色、大小、比例等做歪曲或错误的显示。

冷静期可无理由取消订单

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当合理提示用户关注交易风险,在执行用户的交易支付指令前,应当要求用户对交易明细进行确认;从事网上支付服务的经营者,在执行支付指令前,也应当要求付款人进行确认。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无理由取消订单。

交易高于5万元应用电子签名

征求意见稿中鼓励标的金额高于5万元人民币的网上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应提示交易双方使用电子签名。同时,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采用的电子支付,应当由银行或具备合法资质的非金融支付机构提供。

瑕疵商品应充分说明

征求意见稿规定,店主对于存在瑕疵的商品应当给予充分的说明并通过图片显示。如投诉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站内经营者有侵权行为或发布违法信息的,平台经营者应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有害信息,并可依照投诉人的请求提供被投诉人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业内人士表示,该服务规范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交易的市场秩序,努力解决洗钱、信用卡套现、欺诈、盗窃等网络犯罪问题。同时,通过对平台和站内经营者的双重约束,也可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姜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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