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如何规范网络交易成为国内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两个月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也将正式实施。国家有关部门接连颁布法律法规,力图将网络交易以及游走灰色地带的第三方支付纳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
7月30日,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在京联合主办了中国互联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研讨会,针对网络交易、网上支付发展现状及其政策进行了深入探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曹中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章政教授、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主任卢咸开、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杜丽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吴晶妹、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韩家平等,以及网易、百度、红孩子、易宝支付、宅急送、中国国旅等企业代表出席了此次会议。
与会人士认为,互联网作为新兴行业,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先后实施,将对规范网络交易的有序发展以及推动整个互联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网络交易市场增长迅速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在我国国内注册备案的网站数量达到279万,网民达到4.2亿。音乐、新闻、搜索、即时通信、网络游戏是网民使用率排名前五位的互联网应用项目。虽然网络购物与网上支付的使用率排名比较靠后,但是,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级中心主任卢咸开强调,从用户的增长率来看,网络购物人数和网络支付人数增长是最快的。
目前,网络购物的用户规模达到1.42亿,使用率提升到33.8%。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6万亿元,每年电子商务增长率达到60%以上。从2009年底到今年6月份,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呈现五大特点:第一是以B2C模式为代表的企业电子商务主流化发展非常明显;第二是以地方政府主导的电子商务园区紧密布局;第三是移动电子商务异军突起;第四是以团购为代表的新型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第五是网络交易双方更加注重安全和诚信保证。
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目前达到1.28亿,占整个网络购物用户数的73%左右,国内第三方支付产品有十多家,主要包括贝宝、支付宝、财付通、易宝支付等等。网上支付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向水、电、气等公共事业领域渗透;二是向二三线城市拓展;三是企业间网上支付应用更加频繁。
诚信建设相对滞后
虽然我国网络交易发展非常快,但是诚信建设相对滞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杜丽群认为,消费者在网络虚拟世界里购物,对商品的质量、规格、色彩、型号等,都不能从一张图片显示的信息中准确地了解。但是,因为网络交易具有极大的便捷性,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依赖于这种交易方式。在网上交易过程中,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这个角度考虑,诚信和信用体系的建设对于网上交易双方都至关重要,如果这个问题愈演愈烈的话,会影响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人们对网上经营者提出的质疑较多。从网络交易卖方的情况来看,信用缺失情况大致有几个方面:第一,因为网络交易是用一种虚拟的方式,通过电脑完成购买程序和支付程序,因此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送货不及时的情况,这给消费者带来不小的担心和忧虑;第二,网上描述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与实际不符;第三是网络交易存在出售非法商品的现象,比如盗版书籍光盘、国家明文禁止买卖的商品等;第四,网络交易中也有“托”的现象;第五是卖家对售后服务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第六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得不到保护,在购买商品过程中消费者会提供个人住址、通信地址或者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一些不法商家会用这些个人信息牟取私利。
相关法规有待完善
从2000年开始,网络交易引发的各类投诉开始陆续显现。对这种新型交易方式如何监管,怎样规范商家在网络上从事经营和服务活动,有关部门一直在积极研究摸索。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曹中生强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是为了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适应我国当前网络交易发展的需要。当然其中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
针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吴晶妹认为,这一管理办法应该更注重支付业务管理和资金交易预结算安全管理,比如交易结算环节的漏洞、安全性、防伪性、责任的明确性,等等。
信用体系建设不可忽视
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韩家平认为,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目前应该说仅仅是处于一个起步阶段。《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只是做到了对卖家的资质初步认证,包括要求实名制,公开注册信息等,其他方面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建立信用体系最难、最关键的环节即信用记录。搜集信用记录通常是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但电子商务建立信用记录可能不需要那么漫长,因为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的信用记录已经被保存起来。从这个角度来看,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立比一般行业的信用体系有很大的便利条件。电子商务平台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可以积累大量的电子的信息数据,这是最有价值的资源。如果掌握了这些信息,将来对评价企业的信用状况是非常宝贵的。
对于电子商务信用全程监管,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主任卢咸开认为是比较复杂的,其中涉及到身份认证问题,这是最简单的信用信息的认证,另外还包括品牌认证、质量保障等。当然,还有在线支付和物流配送及整个售后服务流程里的信用状况,这需要进行全程监控,最后还要考虑到数据库的管理。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章政强调,解决电子商务出现的问题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需要企业产生共识,甚至全社会相关机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我国电子商务乃至整个互联网行业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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