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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曝光物流业特殊成本:重复纳税比例近50%
发布日期:2011-05-15 阅读次数:1221 字体大小:

以下为2011年5月14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文字实录:

重复征税:一个合法不合理的难题

(一)重复征税何时休?

大家晚上好,欢迎收看《经济半小时》。今天我们继续聚焦物流顽症。在过去几天的节目里,我们为您报道了蔬菜等货物进城的难题、高额的过路费、肆无忌惮的乱罚款,以及压得生产厂家喘不过气的进场费。这些费用就像是一块块的砖头,垒高了物价成本,压得消费者直不起腰。今天我们来关注物流过程中一个很特殊的成本,那就是税收。做生意按章纳税是天经地义,但是一些物流企业的负责人却告诉我们的记者,他们觉得有些税,缴得冤。为什么会这样?

广州城市之星物流中心,运货员正在安排运货,四个价值740元的灯具,从广州运往山东莱芜。运费402元,公司亏会计师沈华伟说,这单活公司能挣12块钱,但是却要缴纳39元的税。因此广州市城市之星物流中心会计师沈伟华表示:“中国的税收很厉害,全部税交齐很厉害。”

送那四盏灯,利润不过12元,缴税额是39元,税金相当于利润的三倍还要多。总裁黄爱娟告诉记者,他们缴纳的税主要是四种,其中营业税,税率是3%,一共是12元,城建税是营业税的7%,一共是8.4元,教育附加税是营业税的3%,一共是3.6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按税前利润率10%,也就是10元。不过记者注意到,加起来税金应该是34元,但实际上企业却缴纳了39元,税金为什么多出来五块钱呢?据广州城市之星总裁黄爱娟说:“因为我们企业交了一笔税,到我们的供应商也会交税,有时候供应商的供应商还要交税。”

原来之所以34元的税变成了39元,是因为中间有重复征税。货物从广州到莱芜行程2200公里,他们公司已经为期间产生的402元运费交了税。但是货物进入山东后,由山东的物流分公司负责运送到目的地,分公司是独立法人,还需要为那单货物的运输所得向各自所在的地政府交税。

货物从广州运到莱芜会在税费上到底发生什么状况?记者电话采访了下一站在山东临沂接单的负责人曹志峰。他告诉记者,尽管总公司已经为全程运费交了税,但是临沂到莱芜那200公里产生的90元运费,他们确实需要再次缴税,税金是5块钱。

广州城市之星临沂分公司负责人曹志峰说:“要从临沂中转一次,再到莱芜,1.6方左右转过去,运费八九十块钱,国家规定要交这个税,算起来,这个就是重复交税。”

记者随后又电话联系了负责临沂到莱芜路段送货的山东三财物流公司。记者问道:“临沂到莱芜这段依然还是要重复再交一下税?”山东莱芜三财物流公司负责人郭彬回答说:“他们那边是他们那个费用,我们这边是我们的费用,我们这边是单独另开发票的。”

黄爱娟告诉记者,由于网络铺设的需要,物流企业会在全国各地建立很多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很多时候从客户手中接到的一单货物,要通过几个子公司周转完成,但每多一次周转,就多一次重复征税,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负担。

黄爱娟说,从一单货的运送来看,似乎四展灯多交5元钱的税,不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实际上,他们公司在全国有200多个网点,每天都有成千上百条线路在运行。公司每年因为重复纳税的款额近百万。那些多出来的成本,至少要抬高10%的运费,最终会由消费者买单。为此广州物流协会秘书长张强也表示:“在广州能够做第三方物流的是上千家,大部分企业都要面临着重复纳税的问题。”

广州物流协会秘书长张强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主要存在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以及行为税四大类税系,各税系中涉及物流业的有十几项项税种,其中重复纳税的情况主要出现在外包业务中。从利润来看,物流业的平均毛利率由2002年的30%降低到目前的10%以下,仓储企业只有3-5%,运输企业只有2-3%,卡车运输、货代和一般物流服务的利润率下降到平均2%左右。重复计税对于利润微薄的物流业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广州物流协会秘书长张强说:“一般来讲分包下去的毛利是20-30左右,按全额纳税是3%-5%点,这样算起来,实际上它的百分之十几到二十几的税收,是支付税收了。”

(二)60万仓库月税8万五,重复纳税比例近50%

利润才12元,但是缴税额却高达39元。当然有时候公司经营得不好,税收比盈利高,这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但让这位企业负责人觉得不合理的是,在39元税款中,有5元钱是属于重复计税,原因仅仅是货物在运输中换了承运人,由于有发票往来,即使是分公司的关系也需要再次为同一单货物缴税。快递环节如此,那么仓储环节又是怎样呢?

黎建明一直为重复征税的问题感到挠头,他花24万租来这个仓库,又以 60万的价钱包租出去,因为中间出现了重复计税,他一个月需要交税8万5千元,其中4万元属于重复交税。黎建明说,他的月纯利润是24000,仅重复缴纳的税款就是他利润的1.33倍。

广州中联环宇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林剑芳说道:“我们租业主的仓库交的24万里面,已经交的税金包括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还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这里加起来已经纳的税是4.5万。”

林剑芳解释说,重复纳税出现在第二次转包的过程中,24万租来的仓储外租出去可以有60万的营业额,刨去成本,他的实际收入是36万,但是因为分包要重复计税,他实际交税是按照60万来交的,因此一个说交了有8.5万的税费。

纳税8万五,重复纳税部分高达4万。遭遇重复纳税的仓储,中联环宇物流公司在广州就有四个,总面积6万多平米,负责人黎建新给记者算了一笔总账。广州中联环宇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黎建新说:“我们租回来是700万,我们转租出去是1600万,中间是有900万的一个毛利在里面,可是我们企业实际的利润120万,在我们120万的里面有重复交税多的时候到50万。”

针对于仓储的税费为何在重复征收后达到这么高,广州物流协会秘书长张强在研究中发现高税率推高了仓储企业的税费。从企业所得税税率来讲,虽然分了三个等级,但仓储企业多属第三个等级,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按 25%的最高税率缴税。此外,现行营业税的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与服务两大类:运输类,其中装卸、搬运执行运输业的营业税,税率是3%,仓储、配送、代理等执行的是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是5%。不同环节的营业税率不一致,给企业经营带来了麻烦,也容易出现重复征税。因此,广州物流协会秘书长

张强表示:“哪些占了是仓储费用,哪些是运输费用是很难说清楚的,因为物流是个组织活动,仓储和运输有效组织起来的一种经营活动,我们建议就统一成一种税率。”

贺登才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早在2009年,他就和相关专家在《中国物流业税收管理研究》的调查报告中建议:统一物流业各环节业务营业税适用税率,仓储等业务参照现行运输业3%税率征收。而在仓储业不合理的重复征税问题上,他认为主要纳税点在土地使用税上。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贺登才说:“07年1月份开始,平均土地使用税增长两倍,但有的地方根据地方的情况掌握,我们了解到的有的涨到9倍、15倍。”所以,贺登才建议,针对物流服务的社会公益性特点,应该与传统房地产业和一般意义上的租赁服务业进行区分,降低现代物流企业土地使用税税率,建议按各地规定的30%征收,或者以2005年税率为基数,一定五年不变,以维持重资产型物流企业的正常经营。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贺登才说:“盈利性好的企业,总的最后收入有一半或者一多半是要用来纳税的,如果说是这个企业经营状况不太好的话,也就是出现亏损的,亏损的你也是照样要交税的,因为营业税是你只要有营业,你就要交税。”

刘隆亨是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财税法的政策研究工作。他告诉记者,一个物流公司需要准备十几种发票,物流业需要交纳的税种即多且乱,他认为核心在于物流行业至今没一个精准的性质定位。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隆亨说:“还有更重要的物流行业定性没有解决,要解决它的性质,他是个什么性质,是个什么定位,根据它的定位,根据它的性质我们确定它应该是什么样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