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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研快递服务发现四大问题:内部管理松散
发布日期:2011-01-29 阅读次数:1117 字体大小:

快递服务已与老百姓的生活密不可分。春节临近,有的快递公司因缺乏人手而歇业,有的快递公司还在运转,但送货的速度会比平时慢些。昨天,记者获悉,西城法院通过调研发现,快递公司提供服务存在四大问题。

这四大问题为:一是快递不快。《快递业服务标准》对快递投递的服务时限均做明确规定,同城快递时限不超过24小时,异地时限不超过72小时。消费者为了保证时效性,通常选择以快递的形式运送急需物品或者特定意义的物品,因快递公司多数存在不同程度的延误,造成上述物品无法及时使用或延误送达,从而引发快递服务诉讼。

二是先签字后验货。部分快递公司人员在送达物品时,要求收货人先签字后验货,由于收件人已先签字,一旦发生物品损坏等情况,快递公司通常以此为由拒不承担责任,从而引发快递服务诉讼。

三是代收现象严重。部分快递公司人员在未经收件人或寄件人同意,也未告知代收人代收责任的情况下,通常交由收件人单位的门卫等人员签收转交,一旦物品损坏,消费者通常将快递公司作为被告进行诉讼,从而引发快递服务诉讼。

四是快递公司内部管理松散。国内民营快递公司通常以加盟的形式开设分公司,总公司对各地分公司的管理相对松散,各分公司通常因服务标准不统一,导致投递服务与承诺内容不符。出现纠纷后,各分公司之间相互推诿,快递公司内部没有明确的协调解决机制,从而引发快递服务诉讼。

针对上述问题,西城法院分别向涉案公司及快递服务行业协会发送司法建议,督促快递行业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快递服务质量,健全化解纠纷机制,为快递服务市场的繁荣发展提供保障。(记者 武新 通讯员 韩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