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 ecommerce
当前位置:首页 > 网站营销 > 电子商务
网购数码相机货不对板 退款缩水316元
发布日期:2010-09-02 阅读次数:568 字体大小:

若您遇到3C类产品(计算机、通讯和消费电子产品)消费陷阱或者是可以提供警示作用的消费故事,不妨与我们联系:本报“一周3C消费警示”栏目邮箱,或者拨打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电话88800315。我们会选取部分典型投诉案例,通过深入调查采访,由消委会给出消费指导意见,与更多的消费者分享。

案例 退货却没能退回全款

7月20日左右,尹桂芳在IT太平洋数码店北京X数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北京X数码公司”)看中了型号为P ow erShotSx210Is的佳能数码相机,双方谈好以2116元的价格成交,由卖方付运费。交易方式是先付定金500,在货到后付清余款1610块。

但到快递公司把货送来时,尹桂芳被告知不能打开包装,“快递公司不肯给我打开,说要等北京那边打来电话确认才行,事实上就是北京X数码公司要我交足剩下的1610元才能拿到货。”无奈之下,他只好转账过去。结果令他大失所望,寄来的是一款奥林巴斯相机。

对此,北京X数码公司的答复是“仓库那边没有佳能Pow er ShotSx210Is这款机子了,所以仓库那边就寄错了”。后来,该公司又劝他再加六七百元买个佳能数码相机Pow er Shot Sx210Is大陆行货,2116元只能买个港货,没有保修的,机芯还是旧的,翻新的,而且还没有现货。经过尹桂芳多次与商家协商,目前只退回1800元货款,剩下的316元被莫名其妙“蒸发”了。

商家 316元不退但能当抵用券

近日,南都记者通过尹桂芳举报的商家网站见到,上面写着“尼康金牌店”,并称“本店承诺七天包退包换,产品假一赔百,拒绝水货,全国联保”。记者通过该网站的“商城通”即时聊天工具与商家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在该公司网上购物,要先收取15%的订金,而支付方式只能是转账,“单件产品不能使用支付宝,要10件以上才可使用”。

对于尹桂芳的投诉,北京X数码公司一位自称是姓薛的负责人明确表示,尹桂芳那316元钱是不能退了,“他买了东西,又说不要,对我们公司来说也有一部分损失”。他最后强调,钱不能退的,但消费者如果在该公司购买其他产品,还是可以当作待客的抵用券使用。

记者质疑:“你们公司网站不是写着拒绝水货吗?为什么又出现尹桂芳要买的相机有行货与水货之分?”薛先生的回应是,“我们是不做水货,但可以从市场上拿到水货,给有需要的消费者帮个忙,我们也从中获取1%的利润。”

消费者 不退余款就继续发帖

尹桂芳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对目前的处理结果非常不满,希望能把被扣的316元钱要回来。此外,在这个事件中他认为商家是在“玩文字游戏”,“他们称的全国联保是在他们公司在全国连锁店的联保,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国联保;货到付款也是在你付完全款后人家才会通知快递公司发货给你。”

尹桂芳告诉记者,这件事发生后,他已经在多个论坛上发帖述说这个被骗经历,还给多家媒体发了投诉邮件,但一直没有什么回音。“如果他们不退钱给我,我还会继续发帖”,尹桂芳说,他也不会放弃通过消委会来解决问题。

律师 选择第三方支付可降低风险

中山市消委会法律顾问团律师、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磊认为,案例中出现的消费者购买数码相机货不对板,违反了买卖双方约定的合同关系,消费者完全可以退货并要求退款,商家无权要求消费者再支付任何费用。

他同时提醒,网购本身就带有一定的风险,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不能现场鉴定产品的功能、真伪等,消费者就需要与商家约定相应的购买合同,承诺产品三包等。未拿到产品时,可以选择如支付宝这种第三方支付模式,到收到产品后,验货后没问题再最后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