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6月22日午间消息,腾讯起诉搜狗不正当竞争、搜狗起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分别在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二中院宣判:前者判搜狗赔24万,后者判腾讯赔20万。律师认为该系列判决说明双方在竞争中均有过错。
这场由输入法引发的互相起诉不正当竞争案引起了外界关注,两起官司在不同法院起诉、同一阶段宣布结果、并且被诉方均败诉被外界认为“各打50大板”。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认为,法院判决的司法公正性毋庸置疑,两起案件出现此类结果意味着双方在竞争中均存在过错。
“双方互诉行为时有关联的,必然有一方实施在先,或者同时实施,他们在时间上有连续性或者说因果性。”游云庭认为这种情况实际是一种混合过错。“双方起诉时都会进行公证取证,法院根据证据判决是很正常的。”
游云庭指出,上述两起案件判决说明目前互联网市场竞争处于初级阶段,即使是已经相对具备规模的腾讯、搜狐公司,也在竞争中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双方在竞争中均存在侵权行为。“这也说明了市场经济的复杂性,没有一方是完全正确的。”
不过游云庭认为,上述两起侵权案件审理也存在漏洞,“两起案件是有关联的,这两起案件应该进行合并审理,在这样一系列案件里,双方都应该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都应该进行赔偿。”
除了腾讯和搜狗,近期360和金山也因为竞争问题互相提起诉讼。游云庭表示360和金山的互相诉讼,不排除出现腾讯和搜狗案件结果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