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沸沸扬扬的“腾讯360之争”似乎也掀起了业界对腾讯作为“全民公敌”身份不满的一次总爆发。
优视科技CEO俞永福前日晚间在自己的微博中贴出了手机QQ桌面和与其手机浏览器产品UCweb桌面的四组对比图片,并称手机Q Q桌面与U C桌面从功能架构到界面相似度超过90%。俞永福同时质问称,“如果抄袭不被惩罚,还有谁愿意继续创新?”不过随后腾讯发表公开声明称,公司并未有抄袭举动。
UC呼吁惩罚性措施
此前业界一直流传着一句竞争对手对腾讯的戏谑说法,“总是在模仿,从未被超越”。而腾讯凭借自身用户基础,战略中的“先跟随、再超越”的做法足以使每一竞争对手胆战心惊。
如2003年8月腾讯正式发布QQ棋牌游戏第一个公开测试版本,在当时联众CEO鲍岳桥看来,“从平台到游戏设计,QQ游戏完全是联众游戏的翻版”。而如今联众等公司已经成为第一批所谓“受害者”。
在10月19日晚间,腾讯刚刚推出了手机QQ桌面的预览版供网友测试使用,很快就激起强烈反弹,优视科技CEO俞永福在其微博里贴出了QQ桌面和UC桌面的四组对比图片,分别对比手机QQ桌面和UC手机桌面在提示框、新闻滚动界面、功能键设置、后台设置等四个方面的不同,“手机QQ桌面与UC桌面从功能架构到界面相似度超过90%!”
此前俞永福就曾指责,U C旗下的手机浏览器一直在被腾讯手机浏览器模仿,不过此番对腾讯的“开炮”更是直指腾讯的做法扼杀“中国互联网创新”。“如果抄袭不被惩罚,还有谁愿意继续创新?如果任由这种行为成为竞争的主要手段,下一个被抄袭对象就是你。”——— 而借助微博的传播,俞永福的这一言论更是被李开复等多位互联网名人所“转发”。
律师:是否有“独创性”部分是关键
而对是否涉嫌抄袭,腾讯官方表示,“我们并未抄袭,手机QQ桌面1.0版本目前是灰度发布(指过渡性发布),欢迎媒体试用。”腾讯方面同时表示,此事对腾讯来说不是眼下的重点,新版本的发布等问题才是重中之重。
不过腾讯的做法是否涉嫌“抄袭”、甚至是侵权,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行委员李德成律师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判定一款软件产品是否侵犯著作权、或是网络著作权,在法律上是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流程,不能凭借私人的“感觉”。“判断是否侵权,主要有两个依据,一是看认定侵权的产品,是否与你产品中有‘独创性’的那部分要素重合,而且这种重合又是否唯一的选择。”
因此李德成建议,从法律角度看,如果创业型中小企业想维护产品“独创性”要素,可先去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但这种主张权益人的初步依据,起到证据优先的作用,换句话说,登记中心并不能最终裁定你的产品是否真的有独创性。”“而对于企业产品‘独创性’的认定,往往是在日后的司法判定中具体做出的。”
“致命的模仿”让企业如临大敌
不过说到创新性,似乎可以引发中国互联网企业的一番集体反省,因为有观点认为,中国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和框架绝大部分都是从海外模式“模仿”而来,甚至往往自称为“中国版××”,腾讯的“模仿”做法其实已在中国互联网屡见不鲜,但因其后果往往“致命”,所以才会引发业界如此强烈而普遍的反弹。
事实上,公开资料显示,U Cw eb的董事长雷军(同时也是其天使投资人)也是目前金山软件的副董事长,而如果把目前的“腾讯”、“360”对峙划分为两方阵营,金山软件明显是属于与腾讯“同仇敌忾”的立场,看来的确是因为腾讯的做法一贯“杀伤力”过强,才会引发U Cweb愤然发难,而站到了腾讯的对立面。(南都记者 李宽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