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西城检察院透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原网络传播管理处处长杨培红,利用办理国内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目前,杨培红因涉嫌受贿已被公诉。
检方称,嫌疑人杨培红1968年出生,浙江省温州市人,大学文化。据了解,杨培红平日为人和善、低调,工作认真细致,他曾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网络传播管理处处长,负责网络电视视频点播、有线电视传送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
2007年底,杨培红在担任网络传播管理处处长职务期间,利用负责国内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审批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江苏省两家电视台相关工作人员的请托,为其在许可证审批事项上谋取利益,并收受上述两家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给付的现金各2万元。随后,杨培红将非法收受的款项用于个人证券投资,获利后用于自己日常生活消费。检察官表示,涉嫌行贿的相关人员已由江苏省司法机关进行调查。
据了解,去年10月18日下午,西城区检察院反贪局的检察官接到举报,将涉嫌受贿的杨培红带走调查,第二天便将其刑事拘留。
据检察官介绍,随着我国网络信息化的迅猛发展,涉及网络信息传播领域管理部门相关审核权力的正确行使面临着更大的挑战。此案发生于网络信息传播领域,对广大网络信息传播领域的管理人员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有广泛的警示意义和教育意义,也能更好地促使相关管理部门完善相关审批管理制度和机制,以便更好维护网络信息传播领域的健康发展。(记者王鹏昊 通讯员任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