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Industry dynamic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淘宝新规遭卖家攻击 转型阵痛求解需多方发力
发布日期:2011-10-20 阅读次数:1013 字体大小: 标签:站长之家淘宝商城平台型电子商务市场电子商务

本报记者 陈丽容

针对近日越演越烈的淘宝商城遭“网络围攻”事件,商务部表示,希望淘宝商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采取积极行动回应相关商户特别是中小商户合理要求,并强调相关企业和个人必须循合法途径表达诉求。据悉,淘宝商城相关人士已表态,淘宝商城将在近期宣传一些解决方案。

尽管淘宝商城内乱出现转机,但透过中小卖家与电子商务平台管理方在运营过程中的矛盾,折射出我国电子商务现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电信专家王留生表示,此事将使社会各届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运营管理与竞争态势进行深入思考,促使我国平台型电子商务市场运营更加趋于成熟和理性,但关键还在于监管方面引导。

淘宝商城新规引火

淘宝商城日前公布新收费规则,将淘宝商城入驻卖家的技术服务年费由6000元提高至3万元和6万元两个档次,保证金也从1万元提高到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三档。此举引起大量中小卖家的不满,尤其淘宝商城部分大卖家还遭到数千中小商家“网络攻击”。

王留生表示,此事对于淘宝和卖家双方带来的影响和思考将是深远的,对淘宝而言,必须意识到淘宝平台对于各商家的意义,尤其是在马云一直标榜创建新的商业文明体系,扶持中小企业为使命,不以赚钱为目的,体验社会价值等口号下,一方面用各类个人与中小企业淘宝创业神话唤起社会对淘宝的关注与投入,另一方面在流量和各类业务方面向资金充足,商业价值更大的大卖家倾斜,最终伤害了很多中小卖家的发展热情。

事实上,这次卖家迅速聚集的组织速度与反击措施是淘宝所没有预料到的。王留生称,这次事件也会促使以后淘宝发展新型业务时更有长期的连续性与规划性,在出台新规时留有一定的缓冲空间和变化机制,用制度的方式来平衡外部带来的挑战压力和内部差异化需求带来的冲突。同时在对商家管理方面更加科学和合理,出台正常交易监管机制与异常交易处理机制,一旦有群体性事件发生或者遇见有组织的恶意购买行为,可有效保护商家的合法权益,但要注意加强后者的监管审核难度,以防内外勾结,损害消费者应有的权益,破坏构建很久的诚信交易规则。

电子商务面临转型

王留生表示,对淘宝卖家而言,这次事件给所有商家敲响一个警钟,目前电子商务是关注热点,是一个比拼综合实力的时代,淘宝也要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来应对外部竞争带来的挑战,同时探索各种盈利模式,在这种情况下,政策不断调整,越来越多的资源开始向大卖家倾斜是不争的事实,只要运营规则合法,无论如何调整规则和提高门槛,也只能接受,平台政策不确定和运营风险在这次事件中让很多卖家进一步感受和认识到,以后卖家在发展电子商务业务与向淘宝进行资源投入方面将更多的依据自身实力和计划量力而行,许多大卖家也会在别的电商平台以应对未来由于淘宝可能出现新的变化而带来的挑战。

同时,此事将使社会各届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运营管理与竞争态势进行深入思考,促使我国平台型电子商务市场运营更加趋于成熟和理性,引发政府监管部门对电商企业的关注力度,加速推动该领域的立法监管进度。对淘宝网来说,未来继续发挥优势的关键在于对整个电子商务产业链的整合,首先,通过现有客户规模和购买力保持对商家的吸引力;其次,根据客户市场的消费变化特点和不同群体差异化需求,优化平台商家结构,持续提升不同类型客户的购买体验,保持市场口碑影响力;最后,通过对金融、物流、供应商、分销商各电子商务环节的影响力,横向打通整个体系,形成产业合力,为商家与消费者双方提供可产生良性循环效应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扩大淘宝平台的消费规模,增加性价比较高的产品供应力度。

“阵痛”求解尚需多方发力

对于正在转型尴尬期的电子商务来说,该如何顺利过渡?王留生告诉记者,电子商务是一个传统商务电子化与互联网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虽然属于商务领域,但很多环节有变化,出现了新的问题,由于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平台类电子商务基本还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中发展,很多运营方式是例行规则,一旦产生纠纷或者规则调整的情况,处理起来较为棘手和困难。他认为,应从四方面完善中国电子商务发展。

首先,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管,根据不同企业的业务特点划分类型,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细则,比如企业的运营规范问题,企业的权益问题,消费者的权益与破坏电子商务秩序问题等;第二是加强对社会的引导与宣传,让初始创业者认清电商领域的机遇与风险,做好风险评估,实现量力投入,合理期望,逐渐发展的良性循环,杜绝鼓吹式业务宣传,更要严厉打击借助电子商务之名,实则从事传销类性质的活动;第三是根据发展情况加强电商市场立法和规范化运营,以维持和不破坏现有秩序与空间为基本准则,依据电商市场特点,制定针对性较强的法律细则,构建便捷、高效的管理体系,确保电子商务市场的有序发展;第四是注意电商领域的利用垄断优势进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禁止电子商务企业利用自身的垄断性优势非法挤压竞争对手的发展空间,或是不履行合约,肆意损害自身客户与产业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更要进行严厉打击和坚决杜绝,以更好维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