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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版权纷争几时休 携手并进促产业共荣
发布日期:2012-06-21 阅读次数:658 字体大小: 标签:盛世骄阳凤凰网乐视网

近期新媒体影视产业圈中颇为关注一场官司:盛世骄阳诉凤凰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共计六件侵权纠纷案,北京海淀法院已依法判决,并于2012年5月18日生效(一审后被告方凤凰网没有上诉)。本案盛世骄阳提起诉讼的电影包括:《神奇侠侣》、新版《倩女幽魂》;电视剧包括:新版《水浒传》、《家,N次方》、《傻春》和《侠隐记》共计六部,均被判决由被告方凤凰网向盛世骄阳做出侵权赔偿。

据此间消息灵通人士称,早在这之前,盛世骄阳就已发现自己有119部影视作品被凤凰网影视频道同步“转播”了,但盛世骄阳称从未授权给凤凰网播出。

对此,凤凰网给出的解释是:这些作品都是通过与乐视网的合作授权的。

而据了解,乐视网确实从独家版权方盛世骄阳处取得了上述涉案影视节目的播出授权,但仅限于在乐视网的自身平台使用,乐视网并没有获得在其它平台使用或转授给第三方的权力。

“此举是典型的未经版权方授权的盗链行为。如果这类超范围使用不能得到有效遏制,任何第三方运营平台都可通过这种合作方式做无本买卖,坐收渔利。那将会对这个产业的发展形成致命打击。”一位知名产业人士上述表示。

而早在2011年 12 月 16 日,酷六网因把从乐视网获得的电影《大内密探灵灵狗》再转授权给淘花网在线播放,而被乐视网告上法庭,最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酷六网和淘花网侵犯了乐视网对该片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得不向乐视网做出赔偿。

有意思的是,上述盛世骄阳诉凤凰网一案,与当年乐视网诉酷六网的案件如同一辙。

而法院的判决都依法保护了独家享有新媒体影视版权一方的权力,任何被授权运营的另一方都不得超范围使用和再转授权给第三方运营。

乐视网明知“违法”,为何还要这样做呢?这确实值得耐人寻味!

更有意思的是,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原本应由凤凰网来承担的侵权赔偿,凤凰网已明确要求由乐视网来代为赔偿,并把这一决定告诉了盛世骄阳公司。

但据了解,判决生效已近一个月,不管是凤凰网还是乐视网都没有如期履行侵权赔偿,已引起了盛世骄阳的极大不满,盛世骄阳已向法院申请了向凤凰网强制执行。

“对于这起侵权案判决,我个人表示认可,但我对于卷入到案中来的各方表示遗憾,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一个新兴产业,大家应该着眼携手共赢,做大蛋糕,把精力耗在试图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的权谋上,是很短视的做法,这种风气不可长,我和涉案各方都比较熟,不想公开表扬谁,谴责谁,更愿意乐见大家坐到一起,心平气和沟通,达成更多产业共识和默契,不要为事情扯大家的后腿。”盛世骄阳创始人徐蕾蕾女士在接受相关采访时,特别强调说:“即使发生了这样让人不愉快,无法容忍的事情,但我们依然保持很慎重的态度,不愿伤害这个产业,避免同室操戈,119部涉案影视作品,我们只是拿出6部来处理,就能说明这点,今年年初以来盛世骄阳就在倡导:‘从我做起 合理定价 理性购买 产业共赢’这一发展主题,面对凤凰网、乐视网,我们依然还是这样的合作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