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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周四审理唯冠破产案 iPad商标案存变数
发布日期:2012-06-18 阅读次数:844 字体大小: 标签:苹果iPad唯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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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高院周四审理唯冠破产案

   6 月 18 日凌晨消息,台湾富邦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邦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破产清算案将于本周开庭,这可能会给悬而未决的 iPad 在华商标案带来新变数。

  富邦公司向广东高院起诉

  今年 3 月初,苹果与深圳唯冠就 iPad 在华商标权争得难解难分之时,富邦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针对深圳唯冠的破产清算申请。

  据悉,富邦公司与深圳唯冠之间没有任何业务往来,是唯冠在台湾的供应商友达广电将应收账款卖给富邦公司,将其债权转给该保险公司,双方的纠纷账款约为 6000 万元。

  3月 31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富邦公司的申请作出裁定:对申请人富邦公司的申请不予受理。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深圳唯冠名下无形资产之一的 iPad 商标未作评估,商标价值尚未确定,尚不能认定深圳唯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故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富邦公司的申请。

  4月 10 日,富邦公司就这一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信息显示,本周四(6月 21 日)富邦公司申请深圳唯冠破产案将在广东高院第四法庭开庭,届时将决定深圳唯冠是否会被破产清算。

  根据《破产法》规定,一旦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深圳唯冠与苹果之间的 iPad 商标权诉讼将依法中止,待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深圳唯冠财产后,该诉讼才能继续进行。

  而这意味着,苹果将面对一个未知对手,并可能给 iPad 在华商标权案增添变数。

  律师称不影响 iPad 商标案

  不过,深圳唯冠 iPad 商标权案代理律师谢湘辉对新浪科技表示,法院很可能不会裁定深圳唯冠破产。他表示,即使法院裁定深圳唯冠破产,也不会影响 iPad 在华商标归属权案。

  “如果深圳唯冠被裁定破产清算,意味着深圳唯冠作为经营主体已经结束,但它作为法律主体仍然存在。”谢湘辉对新浪科技表示,作为法律主体的深圳唯冠仍然可以行使财产权利,这其中包括 iPad 商标权。

  谢湘辉指出,即使法院指定财产管理人,新的管理人也需要向深圳唯冠的债券委员会负责。这其实跟深圳唯冠目前所处的境况相差不多。

  据悉,深圳唯冠的主要债权人是包括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在内 8 家银行,他们已经组成了一个债权委员会,专门负责深圳唯冠的重组及债务事宜。

  iPad 商标案仍未有进展

  对于 iPad 商标案的进展,谢湘辉透露,苹果与深圳唯冠都表现出了诚意,但双方还在进行调解,仍未有达成一致的结果。

  目前有消息称,广东省高院已经推迟就苹果在 iPad 商标案中所提上诉作出判决的时间,以便苹果与深圳唯冠进行庭外调解。

  苹果在今年 2 月 29 日提起上诉,对上诉的裁决通常是在上诉之日起 3 个月作出,但有时也会因为案件特殊而出现例外。

  5月初,唯冠创始人杨荣山曾对新浪科技透露,iPad 在华商标案有望在 2 个月内得到解决。

  广东省高院日前公开表示,对于 iPad 商标纠纷案会充分考量社会效益、法律效益等各方面因素,依法公正做出处理,争取双方利益最大化。

  由于 iPad 在华商标权案仍未解决,苹果新 iPad 仍未在中国内地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