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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利益链源头多为通信银行部门内鬼
发布日期:2012-06-05 阅读次数:451 字体大小: 标签:垃圾短信通信银行短信利益链黑色利益链条

垃圾短信利益链源头多为通信银行部门内鬼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很多人都会为每天收到的各种垃圾短信而烦恼。商品促销、房产中介、开发票办假证……公民个人信息频频泄露,也为诈骗等犯罪活动开了方便之门。

最近,河南省严打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已揪出嫌犯130人。这是一条怎样的黑色利益链条?

“亲,你在为高考担心吗?这一切都交给我吧。原某重点高中校长亲自授课,等待着你的加入。”高考临近,各类垃圾短信开始频频光顾考生,更让考生苦笑不得的是,许多高考祝福的段子最后来一句:“不要吝啬那几毛钱,不转考不好。”郑州一位考生告诉记者,好多同学都奇怪:发短信的怎么知道他们是考生?更无奈的是,为求个好兆头,不少人被迫将垃圾信息转发。

考生:快考试了收到这种短信心里面可搁意得慌,转也不是不转也不是。其实根本不相信它,也不是吝啬这几毛钱,就是不转了看着心里可难受。就知道这些短信都是骗钱的。

商丘市民张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她经常通过短信与朋友聊天、联系业务,但垃圾短信的“午夜惊铃”让她苦不堪言。

张女士:平常你看都是通过短信和朋友聊天,俺都成为习惯了,有短信一定看,你看这现在这垃圾短信多得很,半夜还发到手机上呢,爬起来一看都气的半死,昨天晚上有条短信,2点多发过来的。

在网上搜索短信代发,一下子就会弹出数千条相关信息。记者拨打电话咨询,对方称只卖设备,保证“效果很好”,而且生意一直不错。

卖设备人:100多到2000多的都有。效果都可以。

记者:2000多的太贵了呀!

卖设备人:16口的呀,老大!一个人干活跟16个人干活能一样吗?

记者佯装刚刚入行咨询具体操作办法,在做成一笔生意的诱惑下,对方详细指点赚钱的诀窍在于找到好的上家提供代理服务,赚到第一笔钱,在掌握对方号码数据库后便可以通过不断转手倒卖获取利润。

记者:号码怎么办?

卖设备人:上移动公司上哪不能买了吗。

记者:你有联系人没有?我总不能直接去找吧?

卖设备人:那有啥没有的。你买了机器以后你给人家代发,人不给你提供号码了嘛?干俩月手里不都有数据库了吗?

现实生活中,除了旅馆住宿、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办证之外,在通信公司、房产、邮政等部门办理业务时,也需要进行身份证件实名登记并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这些不可避免的透露出我们的个人信息,那么我们的信息怎么才能不被泄露呢?

经常配合公安机关侦办这类案件的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德林说,短信诈骗犯罪一般分工明确,而且上下两家并不需要直接接触,从信息源头发布到下游的诈骗犯罪,其中各个环节都存在有利可图的黑色利益链条。

郑德林:类似的案件有一个共性在于,无论是获取个人信息或者是非法提供个人信息,都不是无缘无故的,每个环节都有一个利益取向,都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尤其是一些垄断行业,服务的提供者,缺乏尊重个人隐私、尊重个人信息的自律意识,法律意识淡薄。

为避免个人信息成为利益链条上的财富资源,公安机关开展了一次全国性集中行动,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公布,全省已抓获此类涉案嫌疑人130名,其中涉及源头4人、中间商16人、调查公司110人。已被挖出的“源头”大多是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部门的“内鬼”,涉及通信、银行、公安等多个行业和部门。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确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罪名,首次将公民个人信息纳入刑法保护范畴,规定要追究泄露、窃取和售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责任。但是,刑法未明确该罪的具体界定标准。郑德林律师提醒,由于个人信息犯罪追责难,公民自我防范是关键。

郑德林:最近几年各种各样的调查公司,大多数都采取了一些行走在法律边沿的机构,如果他们在调查也好、追债的过程中,有了一些违法犯罪的活动,很可能会给委托人带来一些法律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也包括行政责任或者是刑事责任。公民为了避免个人信息的泄露,首先要依赖自己,应当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和具体的一些防范作为。比如除了必须要留的电话、住址情况,其余的尽可能地不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