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公布的《新浪微博社区公约(试行)》、《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新浪微博社区委员会制度(试行)》终于前日(28日)开始执行。昨日,新规执行后违规“第一案”公示处理结果,令人纠结的是,这个“第一案”从判定过程到结果都争议多多。
举报人、微博网友“铁板烧鱿鱼”指称另一网友“金融八卦女”发布的“央视对‘造谣者’果断亮剑,赵普正式被央视革职”博文为“没有相关实证报道”的不实信息,在未经“陪审团”投票的情况下,微博管理方迅速作出判定结果,处罚了被举报人“金融八卦女”。但这个“第一案”似乎未能为新规立威,截至昨晚8时,1003名网友选择“支持被举报人”,而仅有227名网友“支持举报人”。这令举报人“铁板烧鱿鱼”也感到委屈,并发微博诉苦遭到“大规模谩骂”,质疑实名举报的必要性。
不是第一个举报却是第一个出结果
新浪微博的微博社区管理中心举报处理大厅从5月28日起开放,任何微博用户都可进入查看对所有违规行为的处理与判定结果。
其实,从技术上来讲,举报“第一案”应该是当晚受理的举报标题为“这个小孩的信息是假的”一案,有举报人指出被举报方发的一条“爱心传递”求助消息中,当事人早已去世。但最早出炉判定结果的却不是这一个,而是29日举报标题为“没有相关实证报道”一案。举报人、微博网友“铁板烧鱿鱼”指称另一网友“金融八卦女”昨日中午11时34分发布的“央视对‘造谣者’果断亮剑,赵普正式被央视革职”为“没有相关实证报道”的不实信息。
截至昨晚,这条微博转发超过2500次,评论超过500条,而《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九条“不实信息处理流程”对举报不实信息的受理条件之一是:被举报内容直接转发数超过100次。
“没有相关实证报道”一案之所以超越“这个小孩的信息是假的”一案一举成为结果公示“第一案”,原因在于前者并没有经过被举报人自辩阶段,也没有经过被戏称为“陪审团”的社区委员会判定阶段,而后者要等待3个小时的自辩时间与陈述结束后24小时的判定时间,最终把“第一案”头衔拱手让出。
被举报人叫屈
获逾千名网友支持
14时21分,微博管理员发布对被举报人“金融八卦女”的处罚消息,表示:“经查此前有类似不实信息已被处理,故循例处理:对该用户禁止发布、禁止被关注15天作为处罚。请大家文明使用微博。”然而,这一判定结果被一些网友所质疑,在该案例的卷宗页面,截至昨晚8时,有1003人选择“支持被举报人”,而只有227人选择“支持举报人”。
被举报人“金融八卦女”也为此叫屈,她转发了处罚结果不满道:“就这样被举报了????”并在回复里抱怨:“我这才吃了个中午饭回来就变成这样了……我都没时间应答。”而在她的微博主页中,不少网友发表评论表示同情和支持。
该卷宗页面显示,被举报人“金融八卦女”在“举证期间无应答,自动放弃自辩”。
另一方,在卷宗被盖上了“胜诉”印章的举报人“铁板烧鱿鱼”却没有享受到举报成功的喜悦,他发布微博说:“我不介意成为新浪实名举报制度的第一个试水者,但是如果每一次合理的举报都会招来这样的一片如此大规模的谩骂,明明是好的行为,却给自己招来了如此恶果,对于举报者,会是很大的一个打击,还请新浪慎重处理你们新的实名举报制度。”
新规要点
1
删帖有了“陪审团”
新浪微博公开招募的5484名社区委员已开始履职,与新浪共同维护微博平台的秩序。社区委员会由公开招募的微博用户构成,分为判定用户纠纷的普通委员会(5000名至10000名)和判定不实信息的专家委员会(1000名至1500名)。
2
三类违规详界定
三类违规行为分别为发布危害信息(敏感信息、垃圾广告、淫秽色情信息)、发布不实信息和用户纠纷类违规(泄露他人隐私、人身攻击、冒充他人、内容抄袭、骚扰他人)。后两种违规昨日都出现了判定案例。
3
引入信用
积分制
只要在用户微博主页上点击“他/她的资料”就可以查看对方的信用积分,正常信用积分为80分,上文提及的被举报人“金融八卦女”就因为被判定发布不实信息而遭扣除了10分,信用等级由“正常”降为“中”。
站方有话说
网友别冲动判定有依据若已有前例无需陪审团
新快报记者 昨日下午联系了新浪相关人士,对方解释,“第一案”之所以不给被举报人自辩机会和专家委员会判定,依据的是《规定》第十九条“不实信息处理流程”的“(四)受理之后”:1.若涉及信息明显不实,由站方根据本规定直接处理,并建立卷宗公示结果;2.若涉及信息已有判例,循例处理,并建立卷宗公示结果;3.若涉及信息既非明显不实,又无判例可循,进入专家委员会判定阶段。
微博管理员5月3日曾就用户“青稞酒A”的“赵普已被央视革职”博文作出“内容不实”的处罚决定,所以对“第一案”的判定依据是上述条例第2点“循例处理”,不需要进入第3点的“专家委员会判定阶段”。
该相关人士指出,被举报信息若涉及上述第1点和第2点,被举报人是没有自辩机会的,只有在进入专家委员会判定阶段,才会以微博通知的方式,请当事人进入网页卷宗举证或自辩,陈述时间为通知发出后3小时内。而该卷宗页面显示的“被举报人举证期间无应答,自动放弃自辩”的字样纯属bug(技术缺陷),将向站方作出相关反馈。
该人士同时透露,新浪微博24小时内接受举报,但考虑到当事人和委员会的时间,由委员会判定的卷宗将在早9点半到晚上6点半之间生成,未来会视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整。
博友看过来
累积发布5条敏感信息要禁言和删帖
啥是敏感信息?
昨日有媒体报道,根据最新的新浪微博社区管理规定,累积发表了5条敏感信息及以上的用户将被禁言48小时并被删除内容,而恶意发布敏感信息的用户将被禁言48小时以上,并有可能被注销账号。
“敏感信息”一词触动了网友的“敏感神经”,网友“solutionx”不满:“我怎么知道哪个敏感,哪个不敏感。你是有词典参考书啊,还是有工具书大百科辞典啊?”
对此,新浪相关人士回应说,“敏感信息”的相关规定从5月8日《规定》公示起就一直存在,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现在才吸引了网友的眼球。《规定》第四章“违规行为界定”第十五条就写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的信息就简称“敏感信息”,主要表现为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宣扬邪教、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宣扬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