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9 日消息,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加州高级法院法官马克·皮尔斯(Mark Pierce)于 5 月 4 日批准了苹果 2 月提交的驳回唯冠在加州的控诉的请求。
唯冠在起诉书中称苹果数年前购买 iPad 商标时存在欺诈行为,与其在广东省针对苹果的指控一致。法院要求双方尝试达成和解。
唯冠在美国提起诉讼之后,苹果要求法院撤消该案,原因是双方此前已同意在香港解决所有的法律纠纷。裁决书的副本显示,法官皮尔斯支持这一观点,他称唯冠无法证明选择香港是“不合理或者不公平的”决定。
苹果发言人重申公司此前的声明,称公司从唯冠购买 iPad 商标的方式是正当的,并称“唯冠拒绝在中国履行它们之间的协议”。
唯冠的律师克里斯托弗·伊万斯(Christopher Evans)在声明中称,法院撤销该案的决定并非基于事情的真相。“我们期待向受理该案的法院呈现真相,我们坚信真相就是苹果在获取 iPad 商标时使用了欺诈手段。”
在法院的调解下,iPad 商标纠纷案的当事方唯冠与苹果正在协商和解,但双方在和解金额上存在“很大差距”。
另据中国国内消息,iPad 商标案在中国已经进入了法院主持下的调解程序,双方均表示出了和解意愿。据唯冠代理律师表示:“目前双方已经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因为价格差异,调解过程比较艰难,但双方态度都还积极。”(乐邦)
唯冠与苹果 iPad 商标权之争大事记
●2000年
唯冠台北公司注册 iPad 电脑等多种电子产品的欧洲与世界其他各地的商标。
●2001年
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先后申请注册了两项 iPad 中国商标。
●2009年
苹果用3.5万英镑获得了 iPad 的海外商标权。不过,唯冠科技称,iPad 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归其所有。
●2010年 6 月
苹果在深圳起诉深圳唯冠,要求确认其为 iPad 内地商标专用权人。
●2011年
深圳唯冠先后在深圳、惠州起诉苹果两家经销商。
●2011年 2 月
深圳唯冠和苹果 iPad 商标权之争首次在深圳对簿公堂。这是双方第一次正式交锋。
●2011年 3 月
深圳唯冠向北京工商局投诉,要求对苹果实施罚款。6月,北京工商局开出2.4亿元天价罚单,但目前该罚单尚未进入执行程序。
●2012年 2 月
深圳唯冠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苹果停止对于 iPad 商标的继续使用、禁止销售 iPad。
●2012年 2 月 17 日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判决书,判定苹果经销商深圳某店禁止销售苹果 iPad 相关产品。这是 iPad 商标纠纷开始至今,首家被法院判定败诉的苹果经销商。
●2012年 2 月 22 日
深圳唯冠起诉苹果总经销商侵权案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开庭,法院驳回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要求责令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停止销售 iPad 平板电脑的申请。
●2012年 2 月 27 日
深圳唯冠表示,公司已修订其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对苹果公司提出的 iPad 商标侵权指控。深圳唯冠指出,苹果此前存在多种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2年 2 月 29 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 iPad 商标权权属纠纷案进行二审。法庭上,苹果公司和英国 IP 公司提出 3 项请求,并提交了一份新的证据。但法庭没有做出任何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