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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政府主导“网建”的三大策略
发布日期:2010-08-02 阅读次数:623 字体大小: 标签:网络防火墙 网络信息

    网络时代,政府如何提升自身的权威形象建设?笔者以为,应该而且必须主导“网建”。所谓“网建”,就是指政府主动运用计算机与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通过网络立法、网络监管、公共管理、网络公共服务与网络数字救助等多种方式,扮演信息的管理者、服务者、救济者等角色,全力打造一个兼顾“安全”与“自由”的网络空间(Cyberspace)。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够切实维护民众的自由权益和稳定的社会秩序,才能够提升政府的威信,强化执行力。

    第一,采取以“网络防火墙”为主的“减法网建”策略。

    所谓“减法”,就是指以过滤不良信息为主的策略,建构一道完整的“网络防火墙”,这套防御体系的理论出发点,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津巴多(Philip Zimbardo)的“破窗理论”。该理论认为,必须防微杜渐,对于不良苗头,决不可姑息,否则就会导致恶劣的连锁反应。诚然,这套策略在信息开放的初期和中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它的副作用也是明显的,就是导致网络言论自由的受限、信息权力的不对等,而且,其可操作性很低。此外,减法网建还容易引起部分网民的抵触心理。

    在信息社会由信息过载向信息窄化过渡的阶段,政府如果继续执意于用“网络防火墙”策略“一条腿走路”,势必会错失抢占网络心理阵地的时机。显而易见,“两跳腿走路”会更管用一些。政府完全可以在不削弱原有“减法策略”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加法网建”,即:在维护“网络防火墙”的同时,打造“网络新社区”;在监管与屏蔽不良信息的同时,为民众提供良好的信息环境与服务;在扮演信息审核者角色的同时,肩负起管理者、服务者与救助者的责任。

    第二,采取以“网络新社区”为主的“加法网建”策略。

    政府要扮演“管理者”角色,以网络立法的方式加强网络公共管理。在维护网络秩序的过程中,与其摘掉所有人的隐身戒指,不如制定相关的规则,进行网络立法。

    政府要扮演“服务者”角色,以政务公开的方式增强网络公共服务。公权力也许不能将其管理从公域扩展到私域,但它可以将其服务从公域延伸到私域。政府要以新技术为基础,推动公共服务的信息化,使民众能够通过网络,从官方渠道快速低廉地获得高质量的服务。

    政府要扮演“救助者”角色,以“数字救助”的方式不断缩小“数字鸿沟”。我国存在着严重的“数字鸿沟”问题,这对于政府而言,既是一种困难,又是一种机遇。“数字鸿沟”的直接结果,就是网络时代的信息权利不对称,很多人因为最初就不具备接入网络的数字条件,变成了“无声的大多数”,他们和网络上不发言的“沉默的大多数”一起,被“喧哗的少数”所代表和代言,于是,失去了自身利益表达的机会。理论上说,政府所应去服务的,正是这些不能说话或不愿说话的“大众”。

    网络为传统意义上的“本分公民”构建起了互动与参与的新平台。真正的民主是需要人们去倾听,去行动的,而不只是停留在发言之上。基层的“加法网建”,正好提供了这一种线上沟通情况、线下解决问题的可能性。

    第三,局部实名化是可选之策。

    实名化是解决匿名网络不安全问题的关键性和实质性举措,使得每一位参与者都成为一个负责人的公民,增强了群体中个体的安全感与彼此间的信赖感。正是藉由信息共享化、互动参与化与局部实名化的合力,一个全新的基于“网络新社区”的公共服务模式得以初步成型。不过,“水至清则无鱼”,实名制必须是适度的,实名化的起点,应是参与者们的自主意愿。

    网络时代的政府,一定要抓准当前信息过载导致信息窄化所形成的发展机遇,明确“减法网建”与“加法网建”两条腿走路的思路,坚持适度的网络监管,大力推动网络立法、政务公开与数字救助,建设“网络防火墙”和“网络新社区”,从而有效地满足新时代的民众的安全与自由需要,最终恢复、巩固与提升政府执政为民的权威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