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3 月 6 日消息,国外媒体刊发文章认为,苹果与唯冠科技的商标纠纷结果意义重大。如果苹果选择和解,可能会树立一个危险的先例,引导其他公司采取类似做法。
iPotato、isock、icouch 和 istove 等。以字母“i”为开头,后面从字母“A”到“Z”任意组合,在互联网中搜索以字母“i”为开头的词汇,可以发现搜索结果中和苹果相关的词汇仅是少数。
由于苹果的产品名称习惯于以字母“i”开头,苹果在中国面临的 iPad 商标问题并不是第一次出现,也不可能是最后一次出现。
中国作为主要消费者市场的作用凸显,但同时也为企业甚至名人增添了烦恼,知名企业和名人被迫保护自己的品牌名称。
陷入财务困境的唯冠科技声称早在 10 多年前就在中国注册了 iPad 商标,并希望苹果停止销售或制造 iPad 平板电脑。苹果则表示,尽管仍未移交在中国的商标使用权,唯冠科技已经于 2009 年将 iPad 商标的全球使用权出售给苹果。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认为,此类案件数量和种类增多的原因在于中国公司希望通过商标来巩固自己的优势,或者是为了拥有具备吸引力的品牌名称,或者是为了经济赔偿。游云庭表示:“这是一个发展的时代,当前人们愈发关注品牌名称。如果唯冠科技的财务状况良好,其不会起诉苹果。”
不论结果如何,这场商标纠纷在日益重要的中国消费者市场,企业所面临的商标名称侵权风险正在加大,而全球多数企业都不能忽略这样的风险。
这样的商标侵权案涉及每一类产品或每一个行业。
前 NBA 巨星乔丹正在起诉中国乔丹体育,理由是乔丹体育未经授权就使用其姓名和图像,包括乔丹标志性的“23号”。乔丹称:“我采取这样的行动是为了保护我姓名和品牌的所有权。没有人愿意放弃自己姓名的所有权。”乔丹体育则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自己的品牌名称与迈克尔·乔丹并无直接关系。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说:“由于早在 10 多年前就注册了 iPad 商标,唯冠科技注册该商标并无恶意。但我认为,鉴于迈克尔·乔丹在乔丹体育成立年就已经成名,乔丹体育的做法是恶意的。”
当然,抢注商标的行为并不局限于中国。近日,华裔球员林书豪的崛起就在美国引发了和其姓名有关的商标抢注潮。
法律专家表示,在中国的商标体系下,申请一项没有计划使用的商标很容易,然后再迫使后来的使用者支付经济赔偿。
福特汉姆法学院(Fordham Law Schoo)客座教授马克·柯恒(Mark Cohen)指出:“目前,在中国有许多像 Apad 和 Zpad 这样的商标,部分企业或许不会生产和 iPad 相竞争的产品,甚至根本不会制造产品。”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黄武双认为,这并不是法律上的问题。他表示:“中国的法律是健全的,但部分人喜欢走捷径。”例如,近期,武汉就出现了 iPhone 牌煤气灶,而在多数城市还出现了假冒的苹果零售店。
相反,唯冠科技早在 2000 年就为其“iFamily”系列旗下的“互联网个人接入设备”注册了 iPad 商标,早于苹果推出 iPad 平板电脑。
苹果即将发售 iPad 3,多数人认为苹果将于唯冠科技和解,避免营销和供应链受到影响。陶鑫良认为:“如果苹果败诉,不能在中国销售 iPad,苹果的损失巨大,而苹果的品牌形象也会受到影响。”
其他人士则认为,鉴于中国市场的规模和重要性,如果苹果与唯冠科技和解,将树立一个危险的先例,其他公司可能向发起类似的诉讼。(W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