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0月不幸英年早逝之前,苹果公司董事长乔布斯指责谷歌公司推出的安卓(Android)手机操作系统剽窃了 iPhone 的技术。乔布斯告诉他的传记作家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说,我会用尽苹果在银行的400亿美元存款来改正这个错误,我要摧毁安卓,因为它是偷来的产品。我愿意为此发动热核战争。
这是乔布斯说过的一段引发争议的话。自从这段话被首次公布以来,谷歌一直保持沉默。直到11月8日,谷歌董事长施密特(Eric Schmidt)才反驳了这一说法。在访问韩国期间,当被问及对乔布斯的上述言论有何感想时,施密特先是拒绝置评,然后才简单地说安卓的开发时间比 iPhone 早。
施密特说,我已决定不对乔布斯去世后出版的一本传记的内容进行评论。乔布斯是个非常优秀的人,也是我非常怀念的人。总的来看,我相信大多数人会同意谷歌是一家伟大的创新企业的说法。另外我想指出的是,安卓项目开始的时间早于 iPhone。
他的说法有可能是真的。安卓成立于2003年,2005年被谷歌收购。这个时间早于苹果推出首部 iPhone 的2007年。或许早在2003年前,苹果就开始研发 iPhone。谁知道呢?
这并非问题的关键。关键问题在于,乔布斯指责谷歌窃取了苹果有关移动设备设想的说法是否成立。而施密特通过比较两个项目的开始时间,完全地回避了这一问题。这真是明智之举:只要比较一下 iPhone 推出之前面世的安卓原型机的外形,和第一台安装了安卓操作系统的智能手机 HTCDream 最终面世时的模样,你就会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