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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性吧案江苏开庭 传播者最高或领刑9年
发布日期:2010-10-11 阅读次数:669 字体大小: 标签:江苏性吧案传播者获刑网络淫秽整治网络色情案互联网整顿

图为:36名被告分批上庭受审

图为:36名被告分批上庭受审

公诉人现场展示证据材料

公诉人现场展示证据材料

图为:网站管理架构图

图为:网站管理架构图

据《现代快报》报道厚厚的镜片后,李未东的眼里写满了懊悔和沉重。

10月9日上午,江苏省沛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国首例开设“性吧”传播淫秽物品案。李未东和另外35名被告一起,站在了法院的审判大厅内。他们之中有东南大学、上海大学、贵州大学、宁波大学等高校的在校大学生,更有医生、图书馆馆长、汽车修理厂厂长、企业老总等。

沛县警方称,这个黄网的注册会员高达332万人。由于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当天法庭共分四批次展开审理。36名被告人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名成立,将面临5-9年不等的刑罚。

【侦查】

管理人员每月领工资

大型黄色网站遭举报

2009年12月,沛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接举报:有人涉嫌参与管理“性吧”(sex8)淫秽色情网站。

网警大队侦查发现,涉案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设在国外的服务器,建立“sex8”网站。该网站共划分大区8个、分区22个、子板块124个,注册会员 332万人。活跃会员12万人,VIP会员2400人,主题帖80余万个,跟帖640万个,是国内一家大型非法淫秽色情网站。网警大队最后确定各种淫秽图片5万多张、淫秽文章1500多篇、电影1300多部。

12月31日,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性吧”网站进行立案侦查。公安部和江苏省公安厅也将此案列为典型案件进行督办。

管理人员可获多种激励

专案组民警通过分析发现,该网站借助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均采用现金奖励、升级权限等激励手段进行。

网站涉及管理人员231人,分为高级管理人员、版主和督察。“sex8”为最高管理员。高级管理人员共48人,有管理权限的15人,12个超级版主,21个分区版主;版主131人,督察52人。

站内超级版主以上级别的37人享受工资福利,他们每月可获得300元至1500元人民币的工资补助。“sex8”每月还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发帖突出的另外发奖金。由站内总版主李未东负责制作工资单,再通过MSN将境内人员工资表上传给“sex8”,经核实后“sex8”通过 “libertyreserve”(自由储备银行,简称LR)的在线支付公司,和李进行工资支付,“sex8”通过“libertyreserve”将相应金额中转给李,李再将其换算为人民币,给境内人员发放工资。

嫌疑人分布10余个省市

由于主使者隐藏在境外,境内管理人员成分复杂多样、地域较广,给公安机关的抓捕工作客观上造成了巨大压力。

民警最终确定了30名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分布在贵州、广东、山东、河南、河北、湖北、浙江、江苏、上海等10余个省市。今年1月7日起,沛县公安局抽调130余名民警组成17个抓捕小组,奔赴各地对涉案主要人员进行抓捕,共抓获4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15人(均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级管理人员29人。

据警方介绍,性吧网站案发时共有VIP会员2400余人,管理员“sex8”通过发展季度VIP会员、半年VIP会员、年度VIP会员三种途径进行非法牟利,并通过网站链接与一些性用品广告、视频聊天网站等获取广告费。

【庭审】

被告人拥有高学历高收入

1名研究生8名大学生参与

10月9日被公诉的涉案人员多达36人。在厚厚的卷宗当中,记者了解到,36人的身份让人吃惊,呈现出了高学历、范围广、高收入、有职业的特点。

涉案人员中有1名研究生8名大学生,系东南大学、上海大学、贵州大学、宁波大学等几所重点大学的在校大学生。除了学生之外,涉案人员还包括医生、图书馆馆长、企业老总、汽车修理厂厂长、企业管理人员。平均年龄偏低、文化知识层次偏高。

是否“为牟利”成辩论焦点

针对36名被告,沛县法院分四批进行了庭审。

上午9时,总版主李未东、陈明华、王小勇、舒又红等10人首先到庭。当审判长问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否有异议时?除李未东表示“没有异议”外,其余被告人均表示对罪名有异议,有的被告人干脆称自己没有从中牟利。在法庭上,公诉人出具了大量证言、物证以及沛县警方出具的大量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

公诉人认为,10名被告人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名成立。10名被告人与他人共同实施故意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其中被告人朱昌途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系立功。建议法庭对被告人李未东、陈明华、王小勇、连春央、王晓斌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9年,对被告人朱昌途、熊常络、乔留刚、彭斌、舒又红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8年。

此后,双方的辩论焦点主要在“是否共同犯罪”和“是否牟利”两个问题上展开。

被告人舒又红的辩护律师认为,从舒又红在公安机关的笔录和其他证据来看,他主观上并非为牟利,只是为获得虚拟的金币,能看到更多的淫秽信息,客观上并未获益,不符合认罪的构成要件。其他被告人的辩护意见主要集中在“应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不构成牟利罪”。

【对话】总版主:

都是虚荣心惹祸

出现在记者面前的李未东,表情沉重。他是“性吧”的总版主,也是该案的第一被告人。他说,知道传播淫秽物品是违法的,但没有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李称,第一次接触这个网站,是朋友介绍的。网站内,总管理员建了一个招聘管理员的群,自己后来就是通过这个群,和总管理员取得联系。

刚开始也是从普通版主做起,后来被任命为总版主,每月领1500元的报酬。“自己平时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根据各个版主发帖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加减积分”。如果版面清晰,整洁度高,发帖量大,版主们就可以获得奖励,获取更多的权利。”

李称,下面的这些人,自己此前都没有见过,也未曾视频聊天,平时沟通都是通过网络。“每月总管理员给我发1500元的报酬,我每天要花3-5个小时在网上。我原来在一家化工厂工作,待遇也不错。现在被单位开除了,后悔莫及。”厚厚的镜片下,李未东一脸迷茫。

他对记者称:“说实话,在现实世界里,我是一个很优秀的人,落到今天这个地步,都是自己的虚荣心和好奇心在作祟。”

图书馆馆长:

黄网碰都不要碰

陈明华1967年出生,大学文化,案发前系胜利油田某厂图书馆的馆长。10月9日庭审结束后,陈明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称,在虚拟的互联网上,他的主要职责是整理编辑大家互相转来的帖子。“这些都是背着老婆孩子以及同事,在闲暇之余履行管理职责的。”

陈明华说,在一次上网搜索资料时,发现了这个网站。“我属于意志不坚定的那种人,在一步步的刺激下陷了进来。站内人员相互都不认识,都是通过聊天软件进行沟通。我后来才知道,网站的管理员大都二十来岁,不少还是大三大四的学生。”

他说,自己都是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管理网站,每天大概花费一个多小时,主要工作就是协助编辑整理帖子。陈明华说,帖子都是在网上转来转去的,转得多了,自己的权限也高了。于是,在网络虚拟世界里,慢慢地失去了自己。“以前根本没有想太多,现在,我奉劝大家远离黄网,碰都不要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