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8月28日上午消息,据国外媒体今日报道,Facebook因为在广告中滥用未成年人的姓名和肖像在美国洛杉矶遭遇集体诉讼。
原告方指控Facebook此举没有获得家长允许,并要求Facebook以及从中获益的第三方企业给予经济赔偿。原告还表示,Facebook滥用未成年人的姓名和肖像盈利的案例超过100万起。
该案的核心是Facebook的“Like”按钮以及相关广告,这些广告中包含了所谓的“喜欢”Facebook及其广告的用户的照片和文字描述。原告方认为,在广告中使用未成年人姓名和肖像前,Facebook有义务提前获得家长的许可。
原告代理律师约翰·托金森(John Torjesen)说:“当青少年看到他们的好友‘喜欢’一个广告时,便会激发他们的好奇心,使得他们更有可能点击广告并访问页面。我相信,这显然是在借助未成年人牟利。”
原告方还表示:“Facebook鼓励未成年人参与其社交网络,并强调与好友交流的真实体验。然后又借助这些未成年人的姓名和肖像进行推广,使得广告主得到了未成年人的姓名和肖像的背书。与未获得这种背书的广告相比,这类广告的回报率高出400%。”
本案的原告方代表所有受到此不当行为影响的Facebook用户,即那些姓名和肖像权被Facebook用于广告或登陆页面的未成年人。
Facebook否认存在不当行为。该公司公关主管安德鲁·诺耶斯(Andrew Noyes)说:“我们相信这一诉讼完全没有法律依据,我们会积极应诉。这一诉讼误解了法律及其目的,也误解了Facebook的运作方式。例如,原告称Facebook通过搜索引擎利用未成年人进行推广,但我们并不允许在搜索引擎中包含未成年人的资料。”
Facebook曾于2009年花费950万美元和解了Beacon广告系统的一起诉讼。(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