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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OB:数字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与流动
发布日期:2010-08-20 阅读次数:562 字体大小: 标签:OPOB数字网络版权保护新版图书电子书

在2010年中国数字出版年会上,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发布了《2010年中国数字出版年会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09年中国整个数字出版产业的收入为799.4亿元人民币,比2008年增长50.6%。乐观吧?拆分一下这个799亿元的数字出版产值,2009年中国数字期刊收入为6亿元、电子书收入14亿元、数字报(网络版)收入为3.1亿元,报告中没有将手机动漫、手机阅读单独列出,但就上述三项总和,我们传统定义下的数字出版总收入约为23.1亿元人民币。悲观吗?

让我们再来看一份研究报告,在上海新闻出版局日前发布的2009年数字出版产业情况报告中,2009年上海数字出版产业总产值为185亿元,其中张江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的总产值达到了90亿元,共引进了相关数字出版企业64家。如果将总产值与引进企业数量两者相除,平均每家企业能带来的产值仅为1.4亿元人民币。

一个在产值总量上能与整个中国互联网经济总产值规模(来自艾瑞咨询的统计,2009年整个中国互联网经济的市场规模约为743亿)相比的行业,为何却在单位企业创造的价值上显得如此单薄?

全球最大的亚马逊目前Kindle拥有的电子书已近30万册,仅仅两年多的时间,能在Kindle上阅读的图书数量增长了数倍。与之相比,在《2009年全国新闻出版产业年度分析报告》中,2009年全国出版的图书总量也不过30万种,其中新版图书为16.8万册。而同时,2009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单位共35.7万家,如此计算,每家出版单位出版的图书总量不到1中。虽然有越来越多的民营或个人开始涉足出版业,但更多的出版资源还是掌握在了少数更有资源的企业手中。

OPOB分析师认为,在互联网时代,传统的数字版权保护已经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律师游闵建在上海书展OPOB论坛上指出,数字网络环境下的数字保护除了需要完善的法律环境和技术手段外,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完善的商业模式。以音乐产业为例,苹果的iPod+iTunes便是一个非常好的案例,越来越多的音乐人开始通过多样化的渠道进行推广,直接的音乐销售并非构成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而是通过外延为其带来更多经济回报。但考虑到国内数字内容出版的现实,更需要一些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发挥自己的想象空间和与生俱来的适应能力,不断完善自己的商业模式。

在上海书展OPOB论坛上,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局长焦扬指出,全新的信息传播和消费方式引发了版权保护和产业的真正变革,这种变革最终会打破活字印刷环境下的传统版权保护体制,会促使版权价值的新商业模式的出现。易观国际高级副总裁葛惟颖提出,传统的版权是一个相对固态化的东西,而在新环境下,更需要建立一个让原本固态的版权保护合法流动的机制,通过多元化的商业模式和交易,加强版权的二次交易,从而能够让更多厂商可以获得相对便宜的正版内容,而在这里政府又需要扮演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综上所述,OPOB分析师认为,数字化已经成为了目前出版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行业中的企业转型已成必然,但更需要的是在信息渠道、用户行为碎片化的前提下,在加强版权保护的前提下,更多考虑不同渠道、不同用户的使用习惯,多元化地完善自己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降低数字版权的获取成本,通过产业合作推动中国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

感谢 valentinexiang 的投稿